关于印发《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
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望花经济开发区、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望花区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
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推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打好打赢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提供坚强安全保障,制定本清单。
一、区委副书记、区长朱江
(一)履行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负责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安委会)全面工作,组织制定区安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把安全生产纳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和区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严格落实《望花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组织制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
(三)每季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区政府常务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四)推动落实《望花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
(五)组织制定实施《望花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推动重点任务落实;
(六)组织开展城区燃气管网“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等工作;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走过场”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
(八)推动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九)推进全区“十四五”规划中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实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十)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着力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督促各部门、各镇街按照监管需求与能力相匹配的原则,配齐配强各行业领域、各辖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力量;
(十二)每半年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
二、区委常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区长李娜
(一)履行区安委会常务副主任职责,负责区安委会日常工作,协助区长统筹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跨镇街、跨部门安全工作,推动落实区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推进全区“十四五”规划中涉及安全生产相关内容实施,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统筹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信息化建设、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四)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推动镇街、部门和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五)督促指导分管部门加强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指导建立全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
(六)在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对工农街道实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三、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立新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加强商务领域经营场所安全管理;
(四)指导加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推进安全生产重大科技攻关,推动安全生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
(五)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六)在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对演武街道实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四、副区长李龙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住建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分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深化城镇燃气事故隐患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自建房、房屋区政工程安全专项整治;
(四)指导开展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安全治理;
(五)指导加强高危行业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
(六)指导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安全监管;
(七)突出抓好重点时段的河道堤坝、水利工程和农机作业与维修等方面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八)在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对塔峪镇实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五、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刘玉德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公安分局、司法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环节安全监管,以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燃放环节安全监管;
(四)在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对和平街道实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六、副区长何恩龙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加强学校实验室和教育培训机构安全管理;
(四)指导分管部门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工伤保险政策等方面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保障;
(五)指导分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将接受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严控危险岗位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数量;
(六)指导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
(七)在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对建设街道实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七、副区长李君正
(一)履行区安委会副主任职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年度考核中,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二)督促指导区文化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定期组织分管部门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1次安全生产工作;
(三)指导加强医院等医疗机构安全管理;
(四)指导实施电梯安全筑底行动,督促加强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气瓶、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五)指导加强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图书馆、旅游景点安全管理;
(六)指导加强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
(七)在重要节点和重点时段对光明街道实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区政府各副区长负责督促指导分管部门,落实《望花区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任务;落实《望花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明确的2024年度重点任务;落实全区城区燃气管网“带病运行”专项治理行动、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相关工作任务;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走过场”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等工作;实施安全生产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升级、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学好用好相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基本消除分管行业领域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坚决杜绝“只管合法、不管非法”等问题;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和警示教育工作;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
望花经济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根据本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属地监管原则,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