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峪镇人民政府,各涉农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抚顺市望花区畜禽粪污治理体系建设运行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8 日
抚顺市望花区畜禽粪污治理体系建设
运行方案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以提高区域资源利用效率和实现农业废弃物“零排放和全消纳”为目标,示范采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标准化、清洁化养殖等先进发展模式,促进区域内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实现资源节约、生产清洁、循环利用、产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原则
(一) 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按照绿色发展理念,根据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畜牧产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农用地综合养分平衡,实现种养循环发展
(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府积极引导养殖场(户)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做好宣传指导工作,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共同建立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三) 统筹规划,科学设计。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统筹区域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布局,科学设计治理路径,合理选择资源化利用技术模式,因地制宜、因区施策,探索整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模式。
(四)发挥优势,协同推进。强化部门联合、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各部门作用,联合部署、联合组织、联合审核、联合管理,实现优势互补、协同推进。
(五)强化考核、压实责任。明确考核方法、工作要求和结果运用,加大工作指导和监管力度,建立并落实项目绩效评价考核机制,确保实施效果。
二、组织体系及治理模式
(一) 组织体系
成立全区畜禽粪污治理体系工作专班,专班组织成员如下:
组 长 区人民政府区长
副组长 区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副区长
成 员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局长
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塔峪镇镇长
区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专班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全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统筹、指导、宣传、协调和监督。成员主要由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区分局、民政局、住建局和乡镇有关人员组成。
(二) 治理模式
我区涉及畜禽养殖的散养户基本采用粪污堆沤还田的方式进行畜禽粪污处理,规模场通过建设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具备防渗漏措施的化粪池、配备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的方式进行畜禽粪污处理。各乡(镇)、行政村相关工作人员要做好日常监督宣传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指导,避免养殖场 (户) 将畜禽粪污乱排乱放,指导养殖场 (户) 做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管理。
三、各职能部门工作任务及责任
区人民政府强化项目行政领导责任制。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部门合作,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上下联动、各负其责、分工协作的工作推动机制,合力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的指导和服务。
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要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养殖场户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新、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 和规模以下养殖户配套建设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查处。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项目的监管和考核。
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负责畜禽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用地合规审查等相关工作,确保土地使用性质合法合规,区财政局负责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相关项目资金的监管和拨付。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乡镇级畜禽粪污临时收集点的规划和报建手续的办理、备案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督促各行政村建立村规民约,约束督促村民文明养殖,维护村屯环境整洁,建设美好家园。各乡(镇) 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村规民约对不文明养殖行为的约束作用,严禁乱堆乱放、私自排污的行为。
在养殖密度大的乡镇、行政村,以自然屯为单位建设畜禽粪便临时贮存点,便于老百姓日产日清的畜禽粪便有处可放,并及时进行清理。以行政村为单位建设畜禽粪便暂存设施,统一收集村内养殖场(户)的畜禽粪便,集中堆放,发酵后引导农户还田,减少化肥的施用量,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四、保障措施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建立“政府领导,多部门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层层落实”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畜禽粪污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一)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保障机制
建立完善的“粪污资源化利用长效机制”。粪污资源化利用以农牧结合为基础,“种养结合”一体化开发为重点,因地制宜,按照生态承载容量,合理配置消纳渠道,构建“种植业-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的循环利用模式,实现区域内物质循环利用,全程防控,减少污染,提高效益。
规模化养殖场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要求建设具备防渗漏措施的化粪池,并配备符合相关要求的粪污处理设施,定期清运粪污。规模场应保证本场杜绝畜禽粪污违规排放,所在村委会负责日常监督,乡政府应不定期巡查执行情况。
规模以下养殖户的畜禽粪污应做好堆沤还田工作或依据养殖户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建设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由区农业农村局提供相应技术指导,并定期宣传检查,所在村委会负责日常监督宣传工作,乡政府应不定期巡查是否存在乱排乱放情况。
望花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建立类污日常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动物疫病防控保障机制
1、规模场
养殖场应设置符合要求的粪污处理设施并对粪污进行定期清运,粪污场内收集和清运应设置专门通道,需由专人负责,每次清运应向场长提出申请,由场长、驻场兽医或其指定专人负责审核、监督转运方案的执行场内转运车应配备封闭罐体,罐体必须自有,不得租借外部车罐,转运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方可进行作业,作业期间禁止在其它区域作业:负责场外运输的车辆箱体必须为密封,不得使用敞口的容器进行运输作业,车辆要保证专用,在到达作业区域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消毒,场外运输车辆仅能在场外停放,而且外部运输司机不得进入养殖场,严禁粪污装载过程中运输车辆和司机到其他区域活动: 装载点选择要综合考虑转运车辆行驶路线、风向、地形等因素,尽最大可能降低生物安全风险。
2、规模以下养殖户
以肥料化利用为主要方向,鼓励种养结合,及时进行粪污堆沤处理,坚持就近就地低成本还田,避免出现畜禽粪污随处堆放、乱排乱放现象,确保不污染生态环境。
(三) 建立绩效考核机制
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并纳入到乡村绩效评价考核体系中。组织开展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自评和考核,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
(四)建立奖惩机制
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考核优秀的乡村要通报表扬,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充分利用投诉电话、网络投诉平台、媒体等途径畅通公众投诉渠道,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畜禽养殖污染的监督管理,督促养殖业主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形成监管合力。对典型的畜禽养殖污染违法行为要进行曝光,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