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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关于印发望花区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发〔2015〕6号    成文日期:2015-3-13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发〔2015〕6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望花区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201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

 

望花区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4年—2016年)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促进学前教育科学发展,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一)一期行动计划完成情况

《望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实施以来,累计投入学前教育资金2150万元,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所,总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新增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新增学位1200人。其中雷锋幼儿园、中心幼儿园被认定为省五星级幼儿园。全区学前儿童总入园率达到96%,学前一年入园率达到100%,学前二年入园率达到98%,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6%,达到了省定标准。

(二)发展现状

《望花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实施以来,我区学前教育办园条件和保教质量不断提高,适龄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改变教育理念、创新教育方法,学前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截止2013年底,我区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53所,其中公办7 所、民办幼儿园44所,企业办园2所。幼儿3983人、幼儿园教师329人。

(三)存在的问题

1.学前教育投入财政保障压力大。目前我区财政较为紧张,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完成项目所需资金量大,扩大公办园和普惠民办园覆盖面,还需增加公办园建设和补助普惠性民办园办学经费,实施难度较大。

2.幼儿园师资素质整体偏低。幼儿教师具备教师资格证的比例少,幼儿园教师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不符合考取资格证条件,这部分教师资质较低,提升难度较大。

3.幼儿园饮食安全隐患大。幼儿园饮食安全存在的最大安全隐患是民办幼儿园食堂。当前缺乏针对幼儿园食堂强有力的管理机制,民办幼儿园食堂管理难度较大,且部分民办幼儿园举办者过于追求办园利润,直接造成民办幼儿园食堂的食品、食材出现以次充好、缺斤少量现象。

4.无证园取缔难度大。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区内仍有部分无证园存在,且难以取缔。无证园存在办园管理不规范、办园场所有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严重扰乱了学前教育市场。

5.小学化倾向仍然存在。幼儿园为了迎合家长喜好,教授小学教学内容,拔苗助长,违背教育规律,使孩子过早的对知识性学习失去兴趣。

6.办园条件两级差距大。区内各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参差不齐,近年来优质园所陆续落成,但家庭式和作坊式的园所也依然存在。

二、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4—2016年,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力度,不断提升幼儿园办园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使教师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大专以上学历超过80%,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依托的农村幼儿园管理指导网络全面形成,教育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

(二)年度目标

2014年底前,新建塔峪镇中心幼儿园,改扩建中心幼儿园;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20%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75%以上;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70%以上,持证上岗率均达到75%以上。

2015年底前,改扩建西部幼儿园;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40%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0%以上;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到75%以上,持证上岗率达到80%以上。

2016年底前,新建光明幼儿园、昌盛幼儿园;全市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率达到70%以上,等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幼儿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超过80%,持证上岗率达到85%以上。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对已发展建成的公办幼儿园提升内涵发展,完成对塔峪镇中心幼儿园、昌盛幼儿园、光明幼儿园的新建任务。

(二)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及扶持工作,制定《望花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逐年扩大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覆盖面。

(三)设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

(四)加强幼儿园的内涵建设,改善办园条件,培训教师队伍,提升幼儿园的办园质量,规范办园行为。

四、主要举措

(一)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

1.加快建设公办幼儿园。在区内合理确定公办幼儿园布局,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着重加强农村公办幼儿园的建设。分阶段、分批次推进全区各类公办幼儿园的新建及改扩建工作。

2.支持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参照公办幼儿园财政投入和教职工管理政策,通过实行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实施奖补等优惠政策,加大对区内企事业单位和集体办园的支持力度,同时,继续加大对本区内企业办园的业务指导,优先提供外出学习的机会。

3.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根据《抚顺市小区配套建设和管理的实施办法》,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未按要求建立幼儿园的新建小区,在2016年前要做好补建工作。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由区教育局负责办成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1.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和扶持力度。根据普惠性资源布局和幼儿园入园需求,认定一批普惠性幼儿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其提供的普惠性服务加以支持。

2.建立扶持长效机制。制订《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对象、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做出规定。通过成本核算、限价收费、财务审计等手段,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公益普惠的实现。

3.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占比。切实落实用地、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多种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办园。鼓励民办幼儿园提供多种形式、多层次的普惠学前教育服务,满足家长不同需求。

(三)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财政投入

设立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及学前教育专项经费,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比例逐年提高。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经费或者生均财政拨款标准,逐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投入专项资金,扩大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完善幼儿资助制度、培训幼儿教师,发展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保证教职工数量。认真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通过多种渠道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准入制度,到2016年底教师持证上岗率达80%。

2.提升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制定幼师队伍培训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开展园长、教师培训;通过开展多元化园际教研、园本教研等途径全面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稳定师资队伍。核定公办幼儿园编制,按规定逐步解决幼儿教师编制问题。保证在编教师和非在编教师的工资待遇基本保持一致,逐步实现同工同酬。

(五)健全幼儿园监管体系

1.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政府为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相关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

2.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区教育、发改、财政、住建、人社、编办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3.落实幼儿园管理责任。幼儿园建立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园舍、消防、卫生等方面的隐患;完善家长委员会制度,涉及幼儿和家长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充分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

(六)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1.加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网络。建立高素质的学前教育教研队伍,配备专兼职教研员。实行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根据幼儿园布局划定责任区,落实教研指导责任人,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

2.加强区域教研和园本教研。充分发挥优质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通过教研交流和互助提高,解决教师在教育实践中的困惑和问题,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教育实践能力。

3.构建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制定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加强对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等方面关键因素的评估,以质量评估为手段,推动全区各幼儿园规范发展。

4.防止和纠正“小学化”。认真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坚持科学保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严禁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要求一年级坚持“零起点”教学。

五、组织领导

(一)落实责任

区政府统筹管理学前教育事业,负责制定学前教育规划,指导监督学前教育工作。区政府承担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和管理相关责任,区教育、发改、财政、建设、人社、编办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要把本计划列入工作的重要任务,确保按时、保质完成。

(二)督促检查

加强对本计划目标落实情况的督导。建立督促检查机制,区教育督学室每年对贯彻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情况,开展专项督导

(三)宣传引导

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宣传。大力宣传学前教育的意义和学前教育的成绩,形成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

 

附件:望花区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附件:


望花区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
项目名称目标和
    主要内容
实施范围时间跨度
望花区塔峪镇
    中心幼儿园
新建塔峪镇2014年5月-2015年3月
望花区光明幼儿园新建望花区2016年1月-2016年12月
望花区昌盛幼儿园新建望花区2016年1月-2016年12月
望花区中心幼儿园改扩建、改善办园条件、增加学位望花区2014年1月-2014年12月
望花区西部幼儿园改扩建、改善办园条件、增加学位望花区2015年1月-2015年12月
望花区幼儿教师
    队伍建设
外出学习、队伍培训(2016年完成全员培训)望花区2015年1月-2016年12月
学习故事研究课题实验、学习交流、成果展示望花区2015年1月-2015年12月
《指南》实验区方案实施课题实验、学习交流、成果展示望花区2015年1月-2015年12月
改善办园条件
    及园所文化建设
提高幼儿园星级等级、提升办学质量望花区2015年-2016年
雷锋幼儿园
    联盟建设
建立雷锋幼儿园大联盟,统一管理,制作标识望花区2015年1月-2016年12月
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普惠性幼儿园购置教学设备望花区2015年1月-2016年12月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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