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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字〔2014〕33号    成文日期:2014-8-29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字〔2014〕33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

望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提高人民身体健康,根据《抚顺市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4—2015年)》(抚卫函〔2014〕2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和倡导,以“和谐我生活,健康望花人”为主题,以“日行一万步,吃动两平衡,健康一辈子”为内涵,以“我行动,我健康,我快乐”为口号,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性环境,将传统文化与先进文化有机融合,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爱国卫生、全民健身、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等活动,倡导和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全民整体素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扩大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覆盖范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大力开展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活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相关知识,提供健康生活方式行为指导,培养民众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能力,最终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一)创建指标

每年至少要新创建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餐厅/酒店、健康食堂各1处;至少创建1处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和健康主题公园等形式的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主题宣传活动至少4次,每次活动直接参与人数至少100人。

(二)工作指标

开展行动的相关单位负责人(技术骨干)接受培训的比例达100%;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试点工作;每年区卫生局对辖区内开展行动的单位进行考核,工作信息上报率与审核率达到95%以上。

(三)效果指标

居民对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的知晓率不低于45%,采用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指导工作的人数比例不低于30%,每天摄入蔬菜、水果达标的人数比例不低于60%,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的人数比例不低于4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下降至9克以下。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宣传和发动阶段

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和谐我生活,健康中国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主动联系当地的主流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对宣传活动进行报道,利用宣传板、宣传栏及手机、网络、微博等新兴媒体,以互动方式开展宣传,扩大行动影响和受众覆盖面。(责任单位:卫生局、各街镇)

(二)实施阶段

1.积极组织开展健康长走比赛、健康生活方式知识传播竞赛、健康生活方式大使选拔赛和健康生活方式书画摄影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行动的主动性。(责任单位:文体局、各街镇)

2.开展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培训活动。培训内容包括: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核心信息;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手册;相关技术指南(如中国居民膳食指南、成人身体活动指南和成人超重肥胖指南、中国居民口腔健康指南等) ;专项技术指导方案(如减盐、示范食堂、快乐 10 分钟、无烟环境创建等) 。(责任单位:教育局、爱卫办、疾控中心、各街镇)

3.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的实施和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日等各类健康主题日,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每年至少开展4次专项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卫生局、各街镇)

4.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健康社区、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食堂、健康餐厅/酒店、健康宣传栏、健康步道、健康小屋(健康加油站)、健康一条街和健康主题公园等形式的支持性环境建设工作(每相关单位至少选择一种形式开展),积极宣传支持性环境建设并促进群众的使用。(责任单位:教育局、城建局、经服局、疾控中心、各街镇)

5.适宜技术和工具推广

(1)每年至少推广适宜技术或工具1种(控油壶、控盐勺、体重指数计算盘、运动计量器、腰围尺等),并结合主题宣传活动进行推广,以促进居民提高健康意识和养成健康行为。(责任单位:疾控中心、各街镇)

(2)大力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认真组织参加技术培训,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五进”活动(进家庭、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医院)、每年培养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不少于200人,培训内容包括: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工作手册、健康生活方式核心信息、适宜技术和工具等。(责任单位:疾控中心、各街镇、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验收检查阶段

区行动办公室每年至少2次组织有关人员对项目实施情况、经费使用和实施效果进行督导考评,对考核合格的健康支持性环境,将授予相应的称号。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区政府特成立望花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董丽娟  区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李  勇  区卫生局局长

成    员: 汪  君  区经服局副局长

          孙绍凯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翠平  区财政局副局长

          孙长海  区城建局副局长

          唐涵文  区文体局副局长

金  铭  区卫生局副局长

李鹏威  塔峪镇政府副镇长

          李维刚  创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关文洲  演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孙时锋  朴屯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

          杜  明  光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辛  涛  和平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董志宏  新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吴金华  建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厉  勇  工农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伟志  田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王胜琴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魏  来  区爱卫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卫生局局长李勇兼任。

五、相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对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行动负责人和工作任务,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作为一项常规工作落到实处。区行动办公室要主动联系宣传、教育、体育、等部门,科学指导合理膳食,积极营造运动健身环境。协调妇联、科协等社会团体和学会、协会共同参与行动,深入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二)突出重点,抓好两个结合

各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时,要突出重点,取得实效,突出抓好两个结合。

一是要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慢性病相关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行动的宣传、人员培训、媒体的宣传。

二是要与群众性活动相结合。与本地特色的文体娱乐活动结合起来,在活动的策划筹备、实施开展等过程中融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理念元素和核心知识,丰富行动内涵,扩展行动的外延,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三)加强专业技术培训指导

区疾控、医疗、社区卫生服务等专业机构要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运用成熟、实用的现代高新技术手段,依靠专家力量和专业工作队伍,不断发展和完善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措施和工具。

(四)做好信息填报和上报工作

各街镇、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行动各类信息填报和上报工作,“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由区行动办公室负责管理及审核,各有关单位应根据开展的活动内容及时填报“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并完成上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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