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望花区减灾委员会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防灾减灾工作,经区政府同意,成立望花区减灾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 张剑钧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 王新伟 区政府副区长
委 员: 张凤玲 区民政局局长
马 莹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关秀岩 区人防办主任
侯广歧 区发改局局长
崔玉新 区教育局局长
杨迎九 区财政局局长
何恩龙 区城建局局长
康 新 区国土分局局长
张晓君 区农发局局长
李 勇 区卫生局局长
杨立臣 区环保分局局长
白桂兰 区统计局局长
何俊武 区安监局局长
王万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姚刚元 望花交警大队大队长
刘兴军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君正 塔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伟 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岳增波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景立军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 勇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杨立峰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耀军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宇鹏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鄂永春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忠顺 田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减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减灾工作政策、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推进减灾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区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张凤玲兼任。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28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