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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西露天矿南帮千台山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字〔2014〕19号    成文日期:2014-6-27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字〔2014〕19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调整西露天矿南帮千台山滑坡地质灾害

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相关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西露天矿南帮千台山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调整西露天矿南帮千台山滑坡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张剑钧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王端礼   区委常委、区政法委书记

夏双杰   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

王新伟   区政府副区长

范世军   区政府副区长

  员:付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尚少宇   区维稳办主任

曹东波   区信访局局长

     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关秀岩   区人防办主任

刘建平   区经服局局长

崔玉新   区教育局局长

张凤玲   区民政局局长

何恩龙   区城建局局长

刘恒伟   区执法大队大队长

     区国土分局局长

     区卫生局局长

何俊武   区安监局局长

姚刚元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

杨大韦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吴晓杰   区动迁办主任

     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政府副区长王新伟同志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国土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国土分局局长康新兼任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1.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影像资料的留存以及有关舆情监控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做好处理。

2.区维稳办:负责及时掌握地质灾害影响区内的企业、居民思想动态,预防封桥堵路和不稳定现象的发生。

3.区信访局:负责地质灾害影响区内的企业、居民的信访工作,确保无越级和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

4.区应急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灾害处置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及时与市应急办沟通联系。

5.区人防办:负责影响区警报器的维护,警报器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6.区经服局:负责协调电力、通讯部门,保持电力和通讯畅通。

7.区教育局:负责设置、维护好撤离群众安置场所。

8.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影响区内居民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包括救济物资的管理,确保救灾所需物资器材和生活用品的应急供应。

9.区城建局:负责设置维护好警戒线,做好地质灾害影响区内的企业、居民紧急避险安置工作。

10.区执法大队:负责配合公安、创业园区维护治安秩序,做好群众撤离、疏散过程中的控防工作。配合创业园区做好危险区封闭管控工作。

11.区国土分局:负责及时启动西露天矿南帮千台山滑坡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根据专家意见调整划定危险区及影响区,做好信息上报及协调处置工作。

12.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卫生部门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影响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以及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13.区安监局: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地质灾害影响区内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隐患,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14.区交警大队:负责维护地质灾害影响区内道路交通秩序。

15.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地质灾害影响区内社会治安秩序,确保救灾物资、灾区人员和财产以及重要部门的安全。配合创业园区做好危险区封闭管控工作

16.区动迁办: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居民、企业等单位的动迁评估工作。

17.创业园区:负责摸清地质灾害影响区内企业、住户、人员基本情况,做好避灾防灾的宣传动员工作,牵头做好危险区的封闭管控工作和影响区居民的撤离演练工作。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6月27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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