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区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分析制度的通知
相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掌握我区的经济运行情况,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建立全区主要经济指标月、度运行情况分析制度。涉及部门及上报内容如下:
经服局:
1、服务业增加值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2、规模工业增加值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财政局: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2、税收收入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3、主体税种(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房产税)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4、重点分析营业税增长的主要因素,营改增因素的影响和建筑业营业税完成情况。
城建局:
1、商品房销售额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2、商品房销售面积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3、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农发局:
1、农业增加值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外经局:
1、实际利用外资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2、域外招商引资到位额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3、省外引资到位额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4、外贸出口完成额、增幅及分析。
统计局:
1、提供市16项考核指标完成数(预计数)、增幅及占计划比例。
2、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增幅及去年同期增幅。
相关要求:
1、各部门报送材料要重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建议。
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姓名和联系方式上报区发改局。
3、请各部门于每月4日前将上月承担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电子版和主要领导签字的文字版)报区发改局。
联 系 人:包海涛 徐广宇
联系电话:56888044 56888043
电子邮箱:whfgj229@126.com
二〇一四年四月一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日印发(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