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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望花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发〔2017〕61号    成文日期:2017-11-13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发〔2017〕61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望花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及

职责分工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机构调整和人员工作变动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对望花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区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区政府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

成  员: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维稳办主任

区信访局副局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区政府金融办主任

区经信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人社局副局长

区住建局副局长

区城管局副局长

区农发局副局长

区服务业局副局长

区文体局副局长

区卫计局副局长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区法院副院长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维稳办,办公室主任由尚少宇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礼鹏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新闻媒体对涉嫌非法集资宣传的管理和舆论引导工作,对区处非办通报的证据确凿、危害严重的非法集资案件依法予以报道,营造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舆论氛围。

区维稳办: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政策意见;负责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协调组织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负责我区非法集资案件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协助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绩效考核和综治考评工作。

区信访局:负责信访接待、调处、督办和研判工作。

区发改局:配合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政府金融办: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发现机制,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证券机构和交易场所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

区经信局: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发现机制,设立并对外公开非法集资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区冶金、建材、石化、有色金属、医药、纺织、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甄别核实风险排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送区处非办;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通过互联网和发送短信等方式,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对互联网运营企业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对利用互联网、短信等散发非法集资、非法融资广告和信息的查处工作。

区教育局: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发现机制,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区民办教育行业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甄别核实风险排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送区处非办;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公安分局:受理单位或个人举报、报案、移送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及时报区处非办;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最大限度挽回经济损失;部署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协助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区民政局:充分利用社区板报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

区司法局:负责全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科学、合理投资,提高投资风险意识。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知识,向广大群众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

区财政局:为预防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区人社局:配合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住建局: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发现机制,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送区处非办;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区城管局:开展非法集资广告专项整治活动。对道路、街巷、居民小区及各类户外广告中涉及非法集资、融资的广告进行全面清理。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对此类广告做到随见随清,使非法广告得到有效遏制。配合区处非办做好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宣传工作。

区农发局: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发现机制,设立并对外公开非法集资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每半年分别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区农业、水务业、林业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甄别核实风险排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送区处非办;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区服务业局: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发现机制,设立并对外公开非法集资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区商务领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凤险排查;甄别核实风险排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将有关信息报送区处非办;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

区文体局: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传媒手段,宣传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新特点,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其远离非法集资。要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公开报道力度,以专栏文章、专题节目等方式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震慑犯罪分子,形成对非法集资的强大舆论攻势。

区卫计局:配合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区政府法制办: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政策、规章等进行合法性审查。

区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非法集资发现机制,设立并对外公开非法集资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邮箱;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工作,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对全区从事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业务机构的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甄别核实风险排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及时报送区处非办;建立对媒体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协助做好非法集资处置工作,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涉嫌非法集资企业进行监管,依照有关部门的认定意见,对非法集资企业依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区法院:依法做好非法集资诉讼案件的受理、审判和执行工作;充分利用刑罚手段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在诉讼活动中做好处置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区检察院:依法做好非法集资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察工作;查处涉及非法集资案件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行为;积极参与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需要协调的事项;为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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