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公布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辽政发〔2015〕70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抚政办发〔2016〕13号)等文件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 成 勇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闫 堃 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李明友 区司法局副局长
成 员: 唐佳玉 辽宁凯业律师事务所 主任
史玉才 辽宁集锦律师事务所 主任
刘 曼 辽宁天威律师事务所 主任
宋 蕊 辽宁集锦律师事务所 律师
侯 鲲 辽宁集锦律师事务所 律师
徐 革 辽宁天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孟芳芹 辽宁天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
邱洪波 辽宁天威律师事务所 律师
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办公室设在区政府法制办,成勇兼任办公室主任。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