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望花区
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推向纵深,优化营商环境,便利群众办事创业,现将《抚顺市望花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目录》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类型、设定依据、实施主体进行统一规范,共计338项。其中,行政许可163项,行政给付38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确认54项,公共服务事项67项, 已经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各部门要积极做好《目录》中政务服务事项与目前正在运行的权责清单相对应行政职权事项的有序衔接,按照《目录》开展政务服务,履行相关职责。
二、加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对列入《目录》的政务服务事项,各部门要按照便民,高效、透明的原则,逐项编制办事指南,明确每项行政职权事项的受理条件、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咨询监督等,并向社会公布,提高政务服务的规范化水平。要结合编制办事指南,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流程再造,最大限度精简部门内部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加强衔接配合,推进“并联办理”,不得互为前置,提高办事效率。要严格清理规范申请材料,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设立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一律不得作为审批的前置要件;凡是区政府及其他部门规范性文件设置的前置审批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信息共享获取、能够通过网络核验、应由行政机关及相关机构调查核实以及采取申请人承诺能够达到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得列为要求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
三、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要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标准化建设基础上,建立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动态调整机制。要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市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对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实施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开。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