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望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对望花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区委分管市场监管工作常委
副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成 员: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区综治办主任
区编委办主任
区发改局局长
区经信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城管局局长
区农发局局长
区服务业局局长
区卫计局局长
区旅游局局长
公安分局分管副局长
环保分局局长
区科协主席
区绩效督查办负责人
区市场监管局分管副局长
塔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兼任。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