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望花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对望花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区委分管民政工作常委
副组长: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团区委书记
区妇联副主席
区发改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人社局副局长
区城管局副局长
区卫计局副书记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各街镇分管民政副主任
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副局长兼任。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