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7-17 星期三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二维码
 
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件号:    成文日期:2017-4-5
文件正文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望花区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7年—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望花区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年-2020年)

 

   为巩固一期、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成果,促进我区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要求及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基本情况

   我区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实施二期行动计划以来,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学前教育资源快速增长,财政投入不断加大,教师队伍建设逐步加强,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幼儿园6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7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1所,普惠性幼儿园23所。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56%,公办幼儿园数占比达12%。在园幼儿4460人,幼儿教师共404人(其中在编教师10人),专任教师中156人已取得教师资格,教师持证上岗率达到36%;2016年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96%。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公办幼儿园的数量逐年增加;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8%;2017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60%;2018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65%;2019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75%;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到80%;70%的城区住宅小区配套建有普惠性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比例达到100%。进一步加强师资培训,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办园行为规范,基本消除“小学化”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公办幼儿园发展,加大投入,发挥已建成公办幼儿园的引领示范作用。逐年增加公办幼儿园的数量,计划新增光明幼儿园、雷锋二园、和平嘉园幼儿园。对新建成的公办幼儿园大力扶持,在教师培训、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提供学习交流的平台,并逐步扩大公办幼儿园学位覆盖率 。

2.扶持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大力推进办园体制机制改革,采取政府购买、以奖代补等方式,稳定现有普惠性幼儿园的收费标准,防止幼儿园收费价格上涨。同时对收费相对较低的幼儿园,在教育教学、管理、改善办园环境等方面积极扶持,提升办园品质,并使这些幼儿园达到普惠性幼儿园标准。争取在2017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60%;2018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数占比达65%;2019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75%;2020年普惠性幼儿园占比达数占比达80%;基本满足人民对价格合理、质量优秀的学前教育的需求。

3.抓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认真落实《抚顺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精神,在旧小区、新建小区和棚户区合理规划设置幼儿园。确保每个新建小区设置一所普惠性的幼儿园。

(二)健全学前教育投入机制

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学前教育专项经费,提高学前教育经费在财政性教育经费中的比例。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和其它提供普惠性服务幼儿园的补助标准。

(三)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合理分担机制

进一步完善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政策,逐步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的办园成本由政府、举办单位(举办者)与家长共同分担的合理机制。

   (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

1.幼儿教师要备齐、达标。加快核定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通过多种方式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实行幼儿园园长、教师持证上岗制度及保教人员资格准入制度。现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新进人员必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

2.努力提升幼儿教师整体素质。完善幼儿教师在职培训体系,提高幼儿师资培养培训质量,扩大培养规模,深化学前教育专业课程改革。制定幼师队伍培训规划,有计划、分层次对幼儿园园长和教师实行新一轮全员专业培训。建立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培训课程体系。

3.加强幼儿园名园长、名教师的培养。实施“名园长”、“名师”培养工程,有计划培养一批优秀园长和骨干教师。通过开展多元化园际教研、园本教研等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五)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管机制

1.加强幼儿园准入管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制定各类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对幼儿园实行动态监管。完善和落实幼儿园年检制度,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2.强化幼儿园安全监管。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配备保安人员,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相关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幼儿园所在街道、社区要共同做好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幼儿安全、健康成长。

3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按照《抚顺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幼儿园的收费管理。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加强收费监管,坚决查处乱收费行为。

4加强幼儿园学籍管理。为每个入园幼儿建立电子学籍,及时办理学籍异动的相关工作。

(六)提高保教质量

1.抓规程,促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幼儿园工作规程》,加强对幼儿园的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引导和规范幼儿园依法创办幼儿园,依规管理幼儿园,推动规程落实常态化、长期化。

2.落指南,保质量。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工作,采取“行政主导、教研推动、专家指导、典型示范”的方式,推动《指南》实验工作的有效开展。进一步优化幼儿园一日活动课程,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为幼儿提供符合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3.开展评估,定期指导。依据《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实施幼儿园资质等级评定与管理制度,加强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4.加大投入,规范装备。依据《辽宁省幼儿园装备规范》加强幼儿园玩教具配备,幼儿园要为幼儿提供多种多样、数量充足、质量安全可靠的玩教具,为幼儿提供丰富的教育环境。

5.树榜样,立品德。落实“以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幼儿品德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讲雷锋故事活动,以雷锋故事幼儿读本为抓手,让雷锋精神伴随幼儿成长,促进幼儿良好品德的形成。

6.抓品质,重教研。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加强学前教育教研力量,健全教研指导网络。以优秀园长和骨干教师为主体,成立学前教育中心教研组,分层组织开展教研活动,充分发挥在教研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完善教研工作机制,实现教研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

7.多交流,促发展。结合每年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开展文化节、幼小衔接、教师基本功展示、优秀课评比等系列活动,促进学前教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四、组织领导

  (一)强化政府管理责任

坚持政府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区政府为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将对各有关部门履职尽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编办、教育、财政、人社、卫计、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经费投入、规划布局、保教质量、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监管。

   (三)建立督促检查机制

区教育督导室依据《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联合相关部门对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促进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附件:1.省级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规划表

      2.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2017-2020年)

      3.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政策措施汇总表(2017-2020年)  

 

 

附  件1






















省级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规划表






















































年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 在园幼儿数公办幼儿园建设普惠性民办园数量︵ 所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幼儿园教师
总数(人)  其中公办园总数︵ 所 ︶其中总数︵ 所 ︶其中乡镇总数︵ 个   ︶有公办中心园的乡镇数︵   个 ︶公办中心园数︵   所 ︶总额︵ 万元 ︶所占比例   % 省本级投入︵   万元 ︶学前教育资助总数︵ 人 ︶有教师资格证的比例   % 参加社保的比例   % 已评定职称的比例   % 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比例           %    
公办园(人)普惠性民办园(人)其它民办园(人)新建︵   所 ︶改扩建︵   所 ︶公办园数︵ 所 ︶普惠性民办园数︵ 所 ︶金额︵ 万元 ︶人数︵ 人 ︶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
2016年96564460794170619607

231

111333

7.4614043020310
2017年96.26045008501850180081
282
1111335

8.47041050301020
2018年96.46546009002090161091
353
2111337

9.68042060402040
2019年96.675470095025751175101
404
3111340

10.89043080503050
2020年96.880480010002840960122
455
4111350

12100440100604060
附  件2




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工程项目汇总表(2017-2020年)


















项目名称目标和主要内容实施范围时间跨度资金投入(万元)备注
总额省级市级县级
望花区光明幼儿园新建光明幼儿园,1000平方米,投入200万,4个班型望花区2017.1-2017.5200

200
雷锋二园新建雷锋二园,3000平方米,投入资金200万,9个班型望花区2019.1-2019.6200

200
望花区和平嘉园幼儿园新建和平嘉园幼儿园,900平方米,投入200万元,6个班型望花区2020.1-2020.12200

200
望花区中心幼儿园改建望花区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望花区2018.1-2018.6100

100






















































附  件3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政策措施汇总表(2017-2020年)








序号工作内容主要措施
1扩大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召开公办幼儿园发展研讨会
2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机制修改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
3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抚顺市关于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意见》规范管理小区配套幼儿园
4理顺管理体制和办园体制按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实也等组织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逐步实施
5出台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按照公办幼儿园生均拨款标准执行
6动态调整公办园收费标准动态管理公办幼儿园收费办法
7构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支持体系根据《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实行幼儿教师准入制
8加强幼儿园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根据《幼儿园督导评估细则》开展年检、2017年召开落实《指南》推进会、2019年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现场会》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印发


主办单位:抚顺市望花区政府 联系方式:024-56888071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104040001 ICP备案:辽ICP备13005445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4020000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