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
补助费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积极推进我区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以下简称退补费)奖励政策的落实,加大我区拖欠退补费问题解决力度,区政府决定成立退补费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王新伟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刘建平 区经信局局长
金 铭 区卫计局书记
成 员: 董源萍 区信访局局长
杨克俭 区绩效督查办主任
尚少宇 区维稳办主任
李洪德 区民政局局长
杨迎九 区财政局局长
徐 旭 区人社局局长
成 勇 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徐 志 公安分局副局长
金 鑫 塔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学 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岳增波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景立军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 明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忠顺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耀军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宇鹏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鄂永春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海铭 田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卫计局书记金铭担任。
具体职责分工:
1.区信访局:负责信访接待、调处、督办和研判工作。
2.区绩效督查办:负责将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镇(园区)及相关企业落实退补费工作纳入全区绩效目标管理系统进行考核。
3.区维稳办:负责维稳工作。
4.区经信局:负责对企业隶属关系,企业关停、破产、改制、撤销、分流等情况以及是否发放退补费进行认定、审核、监督、汇总,并提供上述企业及其发放和未发放退补费人员名单。负责与上级国资部门沟通核实中直、省直企业相关情况。
5.区民政局:负责核实婚姻状况、收养情况。
6.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做好预算决算,确保退补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区人社局:负责按市人社局统一部署将2016年以前的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退补费纳入社保系统统一发放,提供所有关停并转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信息;2017年以后退休的,随退休工资填写《抚顺市关停企业退休人员领取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资格确认申请表(每月10元标准)》,经卫计部门审核后,随退休工资统一发放。
8.区卫计局:组织、协调、指导各街镇(园区)做好全区关停并转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对象身份认定、登记、审核、数据统计、存档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并按照《抚顺市关停并转破产企业职工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发放实施方案》明确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发放原则,将退补费所需资金提供给区财政。
9.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法律咨询、指导等工作。
10.公安分局:负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提供人员信息。
11.各街镇(园区):负责做好辖区内关停并转破产企业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对象身份认定、登记、审核、数据统计、存档及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3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