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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花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发〔2017〕1号    成文日期:2017-4-10
文件正文  
抚望政发〔2017〕1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望花区2017年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望花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业经望花区十七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六次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望花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望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抚望政字〔2014〕14号),为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计划性和有效性,促进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的开展,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动力,强力提升政府监管能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重点行业监管、提高安全保障能力、营造浓厚安全氛围,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防控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1.健全完善区政府各部门及街镇(园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制定岗位责任制;

2.“双随机”抽查事项达到监管执法事项的100%;

3.重点行业综合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覆盖率达100%,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行业规模以上企业监管覆盖率达100%;

5.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6.事故调查结案率达100%。

三、主要任务

1.全面提升政府安全监管能力,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制度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强化事前预防性处罚,完善执法联动协调机制,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行动,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强企业班组安全管理,推进实施企业分级监管。

3.全面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源头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

4.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加大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确保“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等专题活动取得实效。加强社区(村)安全管理,面向居民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发挥安全生产志愿者队伍作用,以居民区防火灾、防燃气爆炸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附件:1.望花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一览表

      2.望花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一览表

附件1:








 望花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一览表

执法单位

顺号

检查对象

时间

频次

监督检查人数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部门领导

分管领导

1

烟花爆竹销售点

1、2月

6

4

1.阻燃帐篷是否按照审批地点摆放、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安全防火标识是否悬挂、盐水及灭火器是否按规定配备;  2.临时库房地点是否符合要求、库房是否按照要求设置防火、防潮、防鼠设施。


  不
  两
  直


  新
  伟

2

21户危化及化工生产经营单位

1-12

每月
  1-2次

4

1.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防雷、防潮、防静电、防触电等安全措施;是否对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组织演练;  2.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  3.危化企业设施、设备安全诊断; 4.检维修专项检查。


  不
  两
  直

3

181户工商贸企业

3、12月

每月
  1-2次

5

1.工贸、冶金、机械加工企业的作业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

基础台帐是否健全完善;   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是否落实,有关部门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备案制度是否建立。


  不
  两
  直

4

对相关部门、街镇(园区)和企业综合监督管理

1、12月

15

3

1.组织开展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2.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回头看”活动;3.组织督查相关部门、街镇(园区)和企业阶段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4.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不
  两
  直

5

危化品批发无储存经营单位及烟花爆竹常年(零售)经营点

10、12

每月
  1-2次

4

1.经营场所内摆放是否符合要求,防火标识及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2.联合公安、城建对临时烟花爆竹经销点的地点设置进行确定。


  不
  两
  直











执法单位

顺号

检查对象

时间

频次

监督检查人数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部门领导

分管领导


  保
  分
  局

6

一般污染企业


2次/年

3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查


  新
  伟





5

7

固定污染源重点行业

3、5、8、11月

4次/年

8

供暖企业

11、1月

2次/年

供暖煤量、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9

停产企业

4、9月

2次/年

企业是否有生产迹象。


  安
  分
  局

10

列管的生产企业

3、10、11月

1-2

2-3

1.是否落实门卫登记制度; 2.是否落实夜间巡查制度及人员; 3.是否成立保卫组织,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   4.重要部位人防、物防、技防安全设置情况; 5.是否落实各种防范措施;   6.是否制定紧急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场
  检
  查


  双
  杰

11

列管的大型商场(商贸大厦、乐购),装饰城(今日装饰城)

1、2、10、11、12月

每月
  1-2次

2-3

1.是否落实各种安全防范措施;  2.是否制定紧急事件应急预案;
  3.重要部位人防、物防、技防安全设置情况;    4.是否落实门卫登记制度;    5.是否落实夜间巡查制度及人员;  6.是否成立保卫组织,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

12

列管的治安保卫重点企业

4-9

1次/月

2-3

1.是否落实门卫登记制度;  2.是否落实夜间巡查制度及人员;3.是否成立保卫组织,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   4.重要部位人防、物防、技防安全设置情况。


  防
  大
  队

13

学校、医院、宾馆、饭店、KTV等公共娱乐人员密集场所

全年

抽查
  1-2次

7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查


 
  麒

执法单位

顺号

检查对象

时间

频次

监督检查人数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部门领导

分管领导

14

劳动密集型企业

1-12

抽查

1-2

7

1.企业厂房、库房、员工集体宿舍是否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为芯材的彩钢板搭建; 2.建筑防火间距、防火防烟分区、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是否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  5.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整好用; 6.是否存在违规住人及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问题。

15

人员密集场所、公共娱乐场所

1-12

抽查
  1-2次

7

1.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符合技术要求;  3.是否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油。

16

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

1-12

抽查
  1-2次

7

1.石油化工企业、易燃易爆单位的安全值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的制定并组织演练等消防管理制度;   2.场所内储罐区、卸油区的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3.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4.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定;5.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6.易燃易爆场所与居住建筑是否保持安全距离;7.是否存在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违规操作等情况。


  警
  大
  队
 
 

17

从事运输的19户企业

每月中旬、月末

抽查

1-2

3

规章制度落实、驾驶员资质审核、车辆定期检验、从业人员教育。

18

抚顺闻声运输有限公司等9户企业

规章制度落实、驾驶员资质审核、车辆定期检验、从业人员教育、违法情况通报。

19

红黄蓝幼儿园

规章制度落实、驾驶员资质审核、从业人员教育。

20

抚顺鹏程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落实、GPS监管、驾驶员资质审核、车辆定期检验、违法情况通报。

执法单位

顺号

检查对象

时间

频次

监督检查人数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部门领导

分管领导


  建
  局

21

区域内的建筑企业及燃气、供暖

1-12

4次/每行业

4

合法性、安全机构、安全管理目标、人员素质、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台账、现场检查。


  合
  检
  查


  恩
  龙


  世
  军

22

城市美容美化及绿化设施、户外广告设置

1-12

日巡

5人以上

区管范围内环卫、绿化和市政设施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并按要求有计划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等。


  土
  分
  局

23

西露天矿南邦滑坡

全年

日巡

2

测查地裂缝下降程度,并与上级沟通观测结果,及时通知创业园区及相关部门预报情况,做好预报联系工作。


  查


  新


  体
  局

24

区级大型文体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

5-10

2次/场

5

1.协调相关人员做好车辆停放工作;  2.现场执勤,保持好会场内外安全;  3.制定好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4.做好会场消防、医疗等各项保障工作;  5.做好会场突发事情的解释、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  6.活动前进行现场勘查,对电路设施、安全通道进行排查,充分掌握活动现场周边环境;7.加强联络协调,增加现场安全保障。


  查


  场
  监
  管
  局

25

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企业

春节

期间

1

2人以上

经营主体资格、证照齐全及有效等检查。


  查


  正
  山

26

涉危企业及特种设备

全年

半年

1

4人以上

涉危企业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附件2:        









望花区201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检查计划一览表


执法

单位

顺号

检查对象

时间

频次

监督检
  查人数

检查内容

检查

方式

部门

领导

分管领导


总工会

1

非公高危工业企业

9

1

4

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用品。

联合
  安监局




经信局

2

各所属工业企业

1次/季

4次/年

至少2人

检查工业企业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根据上级阶段性工作要求做好落实指导。

巡查


外经局

3

外经、外资、外商投资企业

全年

2

3

检查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巡查


服务业局

4

人员密集商场、大型超市和餐饮企业

1-12

1/

2人以上

人员密集商场、大型超市、餐饮企业安全规章制度及生产(经营)场所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紧急通道等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巡查


5

重点服务业企业

1次/季

4次/年

至少2人

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督促企业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


旅游局

6

星级酒店、旅行社、景区和旅游交通运输业

5-12

2/

2人以上

旅游场馆内安全防火设备设施情况;景区内从事旅游的车辆、摊点摆放、娱乐项目及旅行社服务网点的安全经营情况;旅游宾馆、电路、电梯的安全状况、消防设施的安全状况及设施的配置状况。

巡查


科技局

7

抚顺市新材料科研研发基地(已闲置三年)

全年

不定期

4

闲置期间,定期做好锅炉安全检测和维护

巡查


8

抚顺市科技一条街3号楼

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人防办

9

辖区21个地下工程、7个停车场、2个浴池共30户企业

全年

2

2-4

工程设备设施、消防安全以及制度、人员管理情况。

巡查

 

殿



民政局

10

养老院

1、5、11月

3

5

养老院防火设备设施、卫生防疫措施、护理员培训情况、服务质量和日常管理。

实地

检查

 


 

 

 

 

人社局

 

 

 

 

11

抚顺市创业孵化基地、普惠制培训中心

全年

10

2-4

基地日常防火管理及安全生产管理。

专项

检查


12

建筑工地

5、10月

5

2

用人单位制定劳动保护规章制度情况;签订劳动合同情况。


13

创业孵化基地、普惠制培训中心

全年

2次/天

2

安全生产、严禁烟火。

巡视


教育局

14

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

全年

1-2次/月

5

1.各种安全制度是否健全及落实情况;
  2.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情况;
  3.是否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及学生逃生演练开展情况;
  4.消防通道和各种指示标志及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5.学校食品卫生及食堂安全管理情况;
  6.保安工作开展情况;
  7.节假日安全管理情况。

检查

抽查




卫计局

15

各类医疗机构

全年

不定期

5人以上

1.安全隐患排查;
  2.职业规范、院内感染管理;
  3.医疗安全管理;
  4.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工作;
  5.应急工作。

现场检查、查看资料


16

辖区公共场所

全年

不定期

公用物品消毒使用情况。

现场监督检查


各街镇

(园区)

17

辖区企业及经营单位

1-12

不定期

4人以上

按计划实施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隐患整改等工作。

巡查

分管领导

行政
  主要领导


18

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网点

1-3

26

1.对临时烟花爆竹经销点的地点设置进行确定;

2.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安全防火标识是否悬挂、盐水及灭火器是否按照规定配备;
  3.临时库房地点是否符合要求、库房是否按照要求设置防火、防鼠等设施。

实地

检查


各街镇

(园区)

19

宾馆、饭店、歌厅、洗浴、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

全年

2次/月

4人以上

1.检查重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设备设施配置,娱乐场所工作人员上岗培训、留宿、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等情况;
  2.
组织开展重要时段和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3.组织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检查;
  4.经营场所内摆放是否符合要求、防火标识及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配备;
  5.安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实地

检查

分管领导

行政
  主要领导


20

对辖区其它网点进行安全生产排查

全年

2次/月

4人以上

1.网点证照是否齐全;
  2.按安全生产要求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食品企业是否有健康证;
  4.店内卫生是否存在脏乱差现象。


21

社区(村)监察管理

全年

2次/年

2人以上

1.重点查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居民区防火灾、防燃气爆炸等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相关记录、活动记录等;
  2.查看重要时段安全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等。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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