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望花区政府常务会议
学法计划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望花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2017年度望花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为充分发挥政府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为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学习方式
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采取专题学法、会前学法、个人自学三种方式进行。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在会前进行,由承办单位安排行政负责人或邀请专业人员领学和讲解,每次学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每年开展专题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三、学习内容
(一)重点学习内容
1.规范行政权力运作的行政法律、法规和规章;
2.与政府工作密切相关的民事、刑事基本法律;
3.规制市场主体行为的经济法律、法规;
4.规范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学习内容安排
具体学习内容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学习要求
1.此项工作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综合协调,区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承办。
2.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按照学习计划及时安排授课人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找准、吃透相关规定。要结合政府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进行讲解,让领导干部掌握法律规范的基本原理和精神实质,为领导决策服务。学习内容要力求主题突出、层次清楚、逻辑分明、语言精炼。
3.区政府法制办要做好此项工作的衔接联络,在区政府常务会议召开前,组织对讲稿进行审查。同时,要认真分析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的内在规律和特点,及时总结、积极探索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经验和方法,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推进。
附件:2017年度望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附件:
2017年度望花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序号 | 学习时间 | 学 习 内 容 | 承办单位 |
1 | 第一季度 | 《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 区政府法制办 |
2 | 第二季度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 区人防办 |
3 | 《农田水利条例》 | 区农发局 |
4 | 第三季度 | 《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 | 区政府办 |
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 保障法》 | 区文体局 |
6 | 第四季度 | 《抚顺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 | 区住建局 |
7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实施条例》 | 国土分局 |
注:如本季度未安排,学习内容及承办单位依次顺延。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