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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望花区减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发〔2017〕6号    成文日期:2017-1-9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发〔2017〕6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望花区减灾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对望花区减灾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王端礼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主任:    张凤玲   区政府党组成员

委  员:    李洪德   区民政局局长

王晓月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办主任

鞠泽辉   区发改局局长

崔玉新   区教育局局长

杨迎九   区财政局局长

何俊武   区城管局局长

张晓君   区农发局局长

李  勇   区卫计局局长

徐海波   区统计局局长

曹东波   区安监局局长

黄殿新   区人防办主任

王万连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任  庆   环保分局局长

康  新   国土分局局长

姚刚元   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  麒   区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金  鑫   塔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  学   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岳增波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景立军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杜  明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忠顺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徐耀军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宇鹏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鄂永春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海铭   田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减灾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减灾工作政策、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推进减灾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区减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李洪德兼任。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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