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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关于调整《望花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办发〔2024〕11号    成文日期:2024-7-9
文件正文  
望政办发〔2024〕11号


塔峪镇人民政府,区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健全区域内农村公路及沿线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目标,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调整后的《望花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望花区政府办公室

                                                 202479

 

望花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健全区域内农村公路及沿线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一、总体要求

建立“路长制”管理制度,全面改善农村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为使全区农村公路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提供制度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农村公路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堆乱占、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公路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一)“路长制”设置原则

实施按公路等级和公路所在地相结合的“路长制”设置原则,覆盖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公路。

全区设置总路长1名,副总路长1县级公路路长1名,县级公路副路长1名;乡级公路路长1名,乡级公路副路长1名;村级公路路长15警务路长1。总路长由区长担任,副总路长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县级公路路长由分管交通的副区长担任,副路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乡级公路路长由所在镇的镇长担任,副路长由镇分管交通副镇长担任;沿线各行政村村委会负责人担任村级公路路长。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二)职责分工

总路长职责:负责“路长制”工作的总调度、总协调,监督检查路长和有关单位履职情况,听取路长的工作情况汇报,安排部署下步工作。由副总路长协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县级公路路长职责:负责所属区域范围内县级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辖区内县级公路畅、洁、绿、美、安。由县级公路副路长协助完成各项工作。

乡级公路路长职责:是所属区域范围内乡级公路管理和养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成立辖区路段组织机构,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月召开1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工作,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按公路里程安排养护工人,每年与养护工人签订承包合同,每名养护工人养护里程不得多于5公里;完成总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由乡级公路副路长协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村级公路路长职责:对辖区范围内的村级公路、桥梁、附属设施、路容路貌、绿化和环境卫生等实施全面综合管理;按公路里程安排养护工人,每年与养护工人签订承包合同,每名养护工人养护里程不得多于7公里;完成乡镇路长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管辖路段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

相关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统筹协调路长制工作。

财政局:统筹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路长制”工作开展和公路环境综合治理。

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配合交通部门对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建设的监督,对控制区范围内违法用地及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擅自挖沙取石采矿行为,及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由执法队依法进行查处。

交警大队:负责公路沿线骑路市场整治工作打击涉嫌公路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公路行车秩序管理,重点整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局:加强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及时修复乡级公路路面病害及路面水毁;协调维养单位修复县级公路路面病害及路面水毁。

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全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负责全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库工程管理工作。

区应急局:指导协调行业部门和各镇街开展农村公路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三)工作任务

农村公路保洁。根据线路长度聘请专职护路员,从事公路管护、保洁工作,清除公路沿线乱堆乱放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消除建筑控制区内外的“白色垃圾",改善农村公路沿线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整体形象。

整治路域环境全面制止清理路域范围内违章建筑物、挖掘占用、摆摊设点、设置非公路标志、拾边种植、乱堆乱放现象。对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和非公路标志进行全面清理。管理安全有序。管控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建筑物及地面构造物,制止不符合间距要求的建房;开展源头治超,发现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及时举报;发现损坏、污染公路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执法部门进行查处;制止公路边摆摊设点,规劝经营户离开公路边沟进行经营。

加强公路绿化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每个乡(镇)至少完成两条农村公路绿化空白段的新植及补植,绿化成活率达到90%以上。鼓励在道路两侧路肩栽花种草,美化路域环境。

(四)管理流程

“路长制”实施巡查  处置  督查  通报管理流程

巡查:总路长、乡路长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定期巡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或进行交办。

处置: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相关部门、乡镇、村委会要各负其责,根据职能职责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并做好记录。需要协调解决的,由“路长制办公室统一收集,统一转办至相关责任单位。

督查:问题交办到责任单位后“路长制办公室对各问题办理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对处置不力的,责令限期整改;对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通报:“路长制”办公室对问题处置和督查情况进行书面通报,并作为考核依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资金保障。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我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采取区政府补贴与乡镇自筹相结合的方式

二)加强督查考核。区政府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开展“路长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将“路长制”工作列入乡镇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严格按照养护方案对乡镇农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相应核减养护投资。

(三)加强公告宣传。在相关媒体公告“乡镇路长”“村路长”名单,在主要公路显眼位置设立路长公示牌,明确路长职责、公路概况、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乡镇要大力开展“路长制”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增强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四)加强协同配合。建立政府主导、各级路长分级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协调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全力支持“路长制”的实施,自觉服从总路长的协调和管理,努力为公路管理养护人员开展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1.望花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机构

2.望花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

 

附件1 

望花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组织机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建立县、乡(镇)、村三级路长负责制,具体如下:

  长:   区长

副总路长:   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区长  

县级路长:   分管交通副区长

  长:李艳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员: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乡级路长:李兰兰 塔峪

  长:   塔峪镇分管交通副镇长

  员:安泓锦 塔峪镇交通助理

村级路长:各行政村村委会负责人

逯苗苗 五老村书记

白静海 汪良村书记

          程旭升 程家村书记

          王荣欣 和平村书记

             塔峪村书记

          白金菊 塔鲜村书记

          刘星源 后二道村书记

          王国林 前二道村书记

          周文波 后古村书记

          查福贺 前古村书记

             山城子村书记

          李亚军 大甸子村书记

             英家村书记

          赵长相 小泗村书记

          张跃民 肖家村书记    

  员:安泓锦 塔峪镇交通助理

警务路长:   塔峪镇公安局派出所所长

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开展制度制定、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考核考评等各项管理工作。


附件2

 

望花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

领导小组

 

 长:   区长

副组长:   分管交通副区长

 员:杨晓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邱文柱 区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交警大队大队长

李艳辉 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鹏威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岳增波 区应急局局长


 
文件解读  


望花区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健全区域内农村公路及沿线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结合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按公路等级和公路所在地相结合的“路长制”设置原则,覆盖全区范围内的所有农村公路。

全区设置总路长1 名,副总路长1名县级公路路长1名,县级公路副路长1 名;乡级公路路长1名,乡级公路副路长1名;村级公路路长15警务路长1名。总路长由区长担任,副总路长由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县级公路路长由分管交通的副区长担任,副路长由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乡级公路路长由所在镇的镇长担任,副路长由镇分管交通副镇长担任;沿线各行政村村委会负责人担任村级公路路长。农村公路“路长制”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负责路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交通运输局局长担任。

三、基本要求

建立“路长制”管理制度,全面改善农村公路综合环境,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为使全区农村公路更加干净、整洁、安全、有序、美观提供制度保障。按照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社会监督,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对区域内农村公路管护情况、公路设施完好情况、环境卫生整治情况、绿化养护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管,对乱堆乱占、乱倒乱放等进行有效防控,全面实现区域内公路干净整洁、绿化管理有序、沿途无垃圾的目标。

 

文件解读单位:望花区交通运输局

文件解读人:孙琦

联系电话024-5683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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