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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望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2024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发〔2024〕7号    成文日期:2024-3-13
文件正文  
望政发〔2024〕7号

区直相关单位、相关镇街: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2024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望花区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望花区2024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十四五”期间河流断面水质考核,持续深入打好古城子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大力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以巡河排查、企业执法检查、预警检测等监管措施为有力抓手,着力改善古城子河水质,确保2024年稳定达到Ⅳ类以上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排放源头巡查整治

1.强化涉水企业的监管。重点对古城子河河道属地“散乱污”等涉水企业加强监管,督导企业内部管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暗管偷排、非法倾倒等各项环境违法行为。

2.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工作,推进排污口规范整治,严格规划审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上游流域治理管控

1.强化上游畜禽养殖管理。逐步完善农村环保设施,规范农药和化肥使用,防止农药、化肥和养殖粪尿等造成河道污染,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进行查处。

2.强化上游流域水质监管。加强对古城子河上游水体治理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上游入河水质达到标准。

(三)加强河道环境清理规范

1.开展“三级”河长巡河行动。全区“三级”河长继续以河湖“清四乱”和河道垃圾清理为重点,加强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持续开展巡河行动,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做好跟踪整改和落实。

2.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古城子河周边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实施限期销号制度,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治。

(四)加强河流水质监测预警

强化对古城子河监测和预警,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半月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及时分析、溯源河流水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积极协调整改解决,确保全年水质稳定达标。

(五)加强项目包装资金争取

积极对上沟通,牢牢抓住政策“窗口期”,精准策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政策及资金支持,为改善水质提供坚强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古城子河水质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望花区古城子河水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望花公安分局、望花消防大队、新民街道、朴屯街道、田屯街道、塔峪镇、演武街道相关主要单位负责同志组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局长兼任。

(二)强化协调配合   

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组织、指导、统筹和全面协调工作。要围绕水质保障五方面重点工作,定期召开推进会议,沟通、会商存在的难点与问题,交流工作经验,调整治理重点,加快推进工作落实。

(三)严格考核验收

水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工作检查、督办、通报等制度,跟进项目推进情况,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约谈和追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

要积极宣传,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水质保障行动,形成全社会关爱河湖意识,引领社会逐渐增强“守河有责、守河尽责”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工作安排

(一)排查时间

共排查4次:4月上旬、5月上旬、8月上旬、9月上旬

(二)排查范围

考核古城子河河道及两岸,李石河河道东岸。

(三)排查内容

1.河道内是否存在污水直排情况。

2.河道内是否存在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情况。

3.河道内是否存在畜禽粪污堆放情况。

4.断面所在河流水质是否存在浑浊、发臭情况。

5.河岸周边污水泵站、观察井是否存在溢流现象。

6.河道内是否存在工业残土堆放情况。

7.河道周边上是否存在堆积物。

8.断面周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情况

 

 

附件:

1.望花区2024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2.2024年望花区巡河排查工作情况表


附件1






望花区2024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重点任务

具体工作

主要内容

完成时限

分管领导

牵头部门

责任单位

1

加强排放源头巡查整治

强化涉水企业的监管

重点对古城子河河道两侧属地“散乱污”等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督导企业内部管理,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暗管偷排、非法倾倒等各项环境违法行为

贯穿全年

李龙

生态环境局

发改局、工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朴屯街道、塔峪镇、演武街道

2

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

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入河排污口溯源排查工作,推进排污口规范整治,严格规划审批管理,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按照“查、测、溯、治”工作步骤,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贯穿全年

李龙

生态环境局

住建局、塔峪镇、朴屯街道、演武街道

3

加强上游流域治理管控

强化上游畜禽养殖管理

逐步完善农村环保设施,规范农药和化肥使用,防止农药、化肥和养殖粪尿等造成河道污染,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进行查处。

贯穿全年

李龙

农业农村局

塔峪镇

4

强化上游流域水质监管

加强对古城子河上游水体治理与监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上游入河水质达到标准。

贯穿全年

李龙

生态环境局

塔峪镇

5

加强河道环境清理规范

开展“三级”河长巡河行动

全区“三级”河长继续以河湖“清四乱”和河道垃圾清理为重点,加强河道垃圾清理等工作,持续开展巡河行动,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做好跟踪整改和落实。

贯穿全年

李龙

农业农村局

塔峪镇

6

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

对古城子河周边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实施限期销号制度,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治。

贯穿全年

李龙

农业农村局

塔峪镇、演武街道、朴屯街道

7

河流水质监测预警工程

加强监测预警

加强古城子河监测和预警,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半月进行一次水质检测,及时分析、溯源河流水质情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积极协调整改解决,确保全年水质稳定达标。

贯穿全年

李龙

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局

8

项目包装资金争取工程

加大项目

积极对上沟通,牢牢抓住政策“窗口期”,围绕古城子河水质改善、周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精准策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政策及资金支持,为改善水质提供坚强保障。

贯穿全年

李龙

发改局、生态环境局

相关单位


附件2

2024 年望花区巡河排查工作情况表

排查时间

排查地点

参加人员

排查发现问题

问题整改情况

备注

4月上旬

古城子河

副  区  长

李  龙




生态环境局

李旭鹏

5月上旬

古城子河

 

农业农村局

李鹏威




   

孙长海

8月上旬

古城子河

 

   

李兰兰




街道

宋大勇

9月上旬

古城子河

 

街道

康莉








 
文件解读  

《望花区2024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持续深入打好古城子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确保河流水质稳定达标,生态环境分局牵头制定了《望花区2024年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改善古城子河水质,确保望花区2024年古城子河水质稳定达到Ⅳ类以上标准。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排放源头巡查整治

一是强化涉水企业的监管。对古城子河河道属地“散乱污”等涉水企业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二是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并按照方案积极开展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

(二)加强上游流域治理管控

一是强化上游畜禽养殖管理。逐步完善农村环保设施,规范农药和化肥使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二是强化上游流域水质监管。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确保上游入河水质达到标准。

 

(三)加强河道环境清理规范

一是开展“三级”河长巡河行动。以河湖“清四乱”和河道垃圾清理为重点,做好问题跟踪整改和落实。二是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对古城子河周边管理范围内突出问题,建立台账,实施限期销号制度,依法依规完成清理整治。

(四)加强河流水质监测预警

委托三方检测机构每月对河流水质进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全年水质达标。

(五)加强项目包装资金争取

积极对上沟通,牢牢抓住政策“窗口期”,精准策划包装项目,争取更多政策及资金支持,为改善水质提供坚强保障。

 

                 解读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解读人:杨巍

                                     联系电话:024-58686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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