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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2024年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发〔2024〕5号    成文日期:2024-3-13
文件正文  
望政发〔2024〕5号

区直相关单位、涉农镇街: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2024年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望花区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望花区2024年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春、秋两季是焚烧秸秆高发期,为有效防止焚烧秸秆产生的大气污染,切实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望花区实际情况,制定《望花区2024年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望花区春、秋两季秸秆露天焚烧时有发生,且秸秆露天焚烧仍然是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各镇(街)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秸秆焚烧管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实现重点时期“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塔峪镇、工农街道、演武街道及相关单位)

二、准确把握秸秆离田还田进度

各涉农镇(街)要建立以镇、村为单元的还田、离田台帐。统计主要秸秆作物种植面积、秸秆产生量、通过机械打捆等方式离田量、剩余量、计划离田时间等。对水稻等高留茬作物,组织开展灭茬工作,统计需灭茬面积、完成情况,计划完成时间等。3月中旬前全部完成离田灭茬工作、11月中旬做好离田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塔峪镇、工农街道、演武街道)

三、健全三级禁烧责任体系

区政府根据镇(街)实际情况全面建立秸秆禁烧三级管控体系,压实秸秆焚烧管控网格责任(附件1: 禁烧三级网格联络人信息)。塔峪镇、演武街道、工农街道是桔秆焚烧工作的责任主体,相关镇(街)要明确到村(社区)级具体负责人,保证联系电话通畅。建立以乡镇(街)和行政村为主体的管控单元,组织辖区镇(街)成立以护林员和治安联防员为主体的工作队,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确保秸秆焚烧管控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塔峪镇、工农街道、演武街道)

四、强化秸秆督导巡查

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秸秆焚烧巡查检查工作,重点紧盯雨雪前,夜间时段、不利气象条件发生时,加密巡查频次,重点时期,要确保零火点。对焚烧秸秆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制止,从源头减少卫星监测火点数量。(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塔峪镇、工农街道、演武街道)

五、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做好秸秆离田还田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悬挂条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秸秆露天焚烧的危害性以及秸秆综合利用重要意义,切实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守法意识,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增强禁烧秸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塔峪镇、工农街道、演武街道及相关单位)

六、严肃责任追究

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辽政办发(2018)48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的地区或部门,按照三级管控责任清单,加大问责力度。(责任单位:区纪委)

七、加强信息反馈

从即日起,区生态环境分局将对秸杆焚烧管控工作实行日调度和旬调度制度,了解每日各地火点核查处置、巡查督导等情况。(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八、成立工作专班

为加强望花区2024年秸秆焚烧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成立望花区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工作专班,由区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塔峪镇、演武街道、工农街道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农村局、塔峪镇、工农街道、演武街道及相关单位)

九、工作安排

1.2月28日至3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每日开展秸秆焚烧巡查工作,并负责向区政府每日报送排查信息。

2.在此期间,由区长、副区长带队组织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塔峪镇、演武街道、工农街道进行专项检查工作。

3.2月28日至3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请塔峪镇、演武街道、工农街道挂宣传条幅,并做好禁止秸秆焚烧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塔峪镇、工农街道、演武街道及相关单位)

  

禁烧三级网格联络人信息表

责任单位

责任人

职务

电话

望花区政府

李龙

副区长

13841386500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李旭鹏

局长

13154139003

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吴昕明

执法队长

15642055198

塔峪镇政府

李兰兰

镇长

15841356906

工农街道

彭会超

街道主任

15841370088

演武街道

宋大勇

街道主任

13504131239

塔峪村

 

村书记

13841332866

汪良村

白静海

村书记

13942371882

塔鲜村

辛容吉

村书记

13904137222

大甸子村

李亚军

村书记

13941364000

和平村

王荣欣

村书记

15134124932

山城子村

 

村书记

13284137912

后二道村

刘星源

村书记

15242301515

程家村

程旭升

村书记

13841357809

前孤家子村

查福贺

村书记

13644135666

前二道村

王国林

村书记

13842374794

后孤家子村

周文波

村书记

13941380450

五老村

逯苗苗

村书记

15641319606

肖家村

张跃民

村书记

13842393633

小泗村

赵长相

村书记

13942374394

英家村

 

村书记

15941318961

工农汉族村

常艳芳

村书记

13081336088

工农朝鲜族村

赵淑姬

村书记

13841344347

武道村

刘忠斌

村书记

18841351407

演武村

陈艳

村书记

13470576723

小演武村

孙彦林

村书记

15842378719

 


 
文件解读  


《望花区2024年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一、编制背景

春、秋两季是焚烧秸秆高发期,为有效防止焚烧秸秆产生的大气污染,切实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实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望花区实际情况,制定《望花区2024年秸秆焚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主要目标

做好秸秆焚烧管控工作,提升优良天数比例,降低PM2.5浓度,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三、重点任务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街)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秸秆焚烧管控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压实工作责任,全力保障环境空气质量,实现重点时期“全域、全时段、全面禁烧”。

(二)准确把握秸秆离田还田进度

各涉农镇(街)要建立以镇、村为单元的还田、离田台帐。3月中旬前全部完成离田灭茬工作、11月中旬做好离田处置工作。

(三)健全三级禁烧责任体系

区政府根据镇(街)实际情况全面建立秸秆禁烧三级管控体系,压实秸秆焚烧管控网格责任, 建立以乡镇(街)和行政村为主体的管控单元,组织辖区镇(街)成立以护林员和治安联防员为主体的工作队, 确保秸秆焚烧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四)强化秸秆督导巡查

区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秸秆焚烧巡查检查工作。

(五)加大秸秆禁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做好秸秆离田还田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宣传教育。

(六)严肃责任追究

按照《辽宁省秸秆焚烧防控责任追究办法》(辽政办发(2018)48号)等相关规定要求,对秸秆焚烧管控不力的地区或部门,按照三级管控责任清单,加大问责力度。

(七)加强信息反馈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对秸杆焚烧管控工作实行日调度和旬调度制度,了解每日各地火点核查处置、巡查督导等情况。

(八)成立工作专班

由区长任组长,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塔峪镇、演武街道、工农街道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解读单位:抚顺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区分局

               文件解读人:尚凯凤

                                 联系电话:024-568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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