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11-21 星期四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二维码
 
规范性文件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文件号:望政规发〔2024〕1 号    成文日期:2024-1-17
文件正文  
望政规发〔2024〕1 号



望花经济开发区,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推进望花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区政府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定期核查清理,现决定重新公布以下1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新公布《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抚望政办发〔2018〕31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重新公布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按公布之日起算。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4 1  17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抚顺市望花区政府 联系方式:024-56888071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104040001 ICP备案:辽ICP备13005445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4020000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