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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发〔2016〕26号    成文日期:2016-7-11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发〔2016〕26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2016〕3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

(一)推进行政决策公开。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决策拟定部门要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再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参与决策讨论。(各街镇、园区、各部门负责落实)

(二)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围绕我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各街镇、园区、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进一步推进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及时发布可公开的审计公告、报告等,并做好相关解读。以公开推动审计查处问题的整改,促进重大政策措施有效落实。(区审计局牵头落实)

(三)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在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的基础上,大力推动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全面公开权责清单,并通过政府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做好省、市政府取消、下放、调整、保留的行政审批、职业资格等事项的公开工作,以及清理规范后保留为本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区编委办、区人社局、各街镇、园区负责落实)

(四)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以稳定市场预期为目标,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的政策公开力度,通过开设政府网站专题专栏及时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还可通过设立微博微信专题、出版政策及解读汇编等方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各街镇、园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五)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具有市场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围绕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说明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落实)

加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建设,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对企业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等信息通过该系统进行归集并公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落实)

积极做好政府网站与“信用辽宁”网站的连接工作,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区发改局、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六)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区财政局要在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要在政府网站公开预决算信息,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区有关部门要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各街镇、园区及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七)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等工程,相关部门要通过本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时发布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实施等信息,以及在线监测、项目稽察、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发展改革部门要在政府网站建立专栏,集中公开本地区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审核等信息。(各街镇、园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财政部门要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在本部门网站公开成熟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包括资本参与方式、回报机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合同和重大变更或终止实施情况等内容。(区财政局牵头落实)

(八)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组织国有企业依法依规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及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情况等。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产权交易、增资扩股以及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财务状况、重要人事变动、企业负责人薪酬等信息。(区财政局、区经信局牵头落实)

(九)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环保分局要通过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和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加强城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细化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加强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做好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工作。(环保分局牵头,会同区住建局、区卫计局落实)

二、围绕服务办事、民生改善,推进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

(一)配合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推进市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建成省市区统一的、以网上审批系统为核心,兼备电子监察功能的网上审批平台,年底前实现全区所有非涉密的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和集中监管,实行全市审批事项网上咨询、受理、办理、反馈,实现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网上实时查询。(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落实)

(二)推进公共服务办事公开。教育、卫生计生、交通、社保、环保、农业农村、文化、体育、科技、金融等领域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制定完善本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具体办法,明确责任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标准、办事程序等,通过办事场所、政府网站等公开单位简介、职能权限、服务指南、收费标准以及便民服务和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和解读户籍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和相关配套政策,明确不同城市或地区户口迁移程序和落户条件等具体要求。在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工作中,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及时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区公安分局会同相关部门落实)

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财政、价格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以及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核定后,通过新闻媒体公布目录清单,列明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内容,并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公开清单之外乱收费、乱摊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信息。具体执收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区财政局、区发改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落实)

三、围绕扩大政务参与、政府工作宣传,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出台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解读材料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各级政府及部门主要负责人应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各街镇、园区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各街镇、园区、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加强专家库建设,各级政府部门要邀请本系统专家学者参与政策制定、文件起草等工作,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更好地发挥专家解读政策的作用。(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注重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特别要重视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定向定调”作用,及时全面准确解读政策,增进社会认同。区政府政务公开部门要积极协调区委宣传部,在综合新闻中开设政策解读栏目。(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领导信箱群众来信、《人民网》网民留言以及《民心网》群众诉求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带有倾向性、普遍性问题,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信件、留言、诉求要亲自过问、督促检查、审核把关,推动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各级政府及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组织专门力量监测本地区、本系统舆情,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要在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政府报告。(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

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作为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落实)

(三)发挥媒体作用宣传政府工作。区委宣传部要抓好新闻宣传工作,支持记者深入实地采访,积极有力地宣传工作进展、主要措施、取得成效、基层首创、正面典型和曝光反面典型等。畅通媒体采访渠道,创造条件安排中央和地方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区委宣传部负责落实)

区政府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新闻发言人。各街镇、创业园区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受媒体采访,表明立场态度,发出权威声音,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利用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新闻发言人由本地区本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直接领导。(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各部门配合)

四、围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务公开能力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依法积极稳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协调发布等工作制度。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规范区政府网站功能定位、栏目设置、内容保障等,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区政府办公室、区法制办负责落实)

(二)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加快政府网站数据库建设,着力完善搜索查询功能。强化政府网站与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按照全国第一次政府网站普查标准,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常态化检查。年内取消乡镇(街道)网站,将其功能整合到区政府门户网站。着力提升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发布质量和时效,并做好网上发布工作。加强政府热线电话管理,鼓励开展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主题活动。(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落实)

(三)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按照3年内对全国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要求,区政府政务公开部门要制定对区政府部门和各街镇(园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区政府各部门要制定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指导、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区政府办公室牵头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主要负责同志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确定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

(二)理顺工作机制。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政务公开工作;要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保障必要人员力量。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街镇(园区)、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今年主要考核本方案明确的权力运行、政务服务信息的公开情况,要求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相关专栏,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加强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提前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经费预算,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专业化水平。

各街镇(园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区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务公开工作主体责任,完成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对本行业、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

 

附件: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任务明细表

 


附件:

落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任务明细表

各街镇(园区)、区政府各部门负责落实的工作任务

序号

任务事项

工作要求

公开载体

完成时限

1

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制度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决策拟定部门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征求公众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公开意见采纳情况。

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宣传部

7月中旬前启动长期推进

2

建立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1.有关会议包括涉及公众和法人利益的区政府常务会议、办公会议、业务会议及区政府部门相关会议;

2.通过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会议信息,列明列席会议的社会人员;

3.区政府年内至少5次邀请社会人员列席相关会议。

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宣传部

7月中旬前启动长期推进

3

围绕《区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区委、区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公开执行情况

1.区政府、各部门集中公开相关工作任务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

2.每季度公开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宣传部

9月中旬前启动每季度发布长期推进

4

公布支持“双创”、培育发展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动能、深挖内需潜力、优化产业结构、扩大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政策措施

区政府门户网站需开设专题专栏,发布相关信息。

 

区政府门户网站

7月中旬前启动

年底前完成

5

具有市场监管职责部门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1.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应说明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

3.区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立专栏,发布相关信息,市政府门户网站将通过数据交换等方式,对相关网站信息进行整合。

区政府门户网站

9月中旬前启动年底前完成长期推进

6

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1.牵头起草部门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发布,解读材料应注重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专题访谈、动漫动画等更加直观的形式展示;

2.区政府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等方式,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

3.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政策制定、文件起草等,为专家学者了解政策信息提供便利,发挥专家解读政策作用;

 

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宣传部

长期推进

7

做好领导信箱群众来信、《人民网》网民留言以及《民心网》群众诉求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领导信箱群众来信、《人民网》网民留言办理情况;

2.通过《民心网》公开群众诉求办理情况。

区政府门户网站、民心网

长期推进

8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

1.组织专门力量监测本地区、本系统舆情,遇到重大事件、重要舆情,要第一时间向本级和上级政府报告;

2.负责处置的地方和部门作为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查明情况,落实整改,联系新闻媒体积极回应,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区委宣传部

长期推进

9

做好政府工作宣传

1.区政府原则上每月组织一次面向本地区的重点工作媒体吹风会;

2.创造条件协调媒体及其新媒体负责人列席有关重要决策会议;

3.区政府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区政府门户网站、区委宣传部

长期推进

10

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

1.在政府网站“政策文件”类栏目公开文件清理结果信息;

2.对政府网站上公开的文件标注文件有效性。

区政府门户网站

8月中旬前启动年底前完成长期推进

11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

按照3年内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轮训一遍的目标,各级政府政务公开部门要制定对本级政府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年内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长期推进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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