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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办发〔2022〕3号    成文日期:2022-1-27
文件正文  
望政办发〔2022〕3号

各相关单位、部门,各镇街: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27

 

 

望花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集中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强化火灾防控措施,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明电〔20223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明电〔20221号)要求,区政府决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风险、遏大火,稳形势、控小火,补短板、固根基,统筹发展与安全,在全区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重点消除火灾防控现实隐患,着力破解火灾防控瓶颈问题,深入推进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有效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春节、冬奥会、全国“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31日;第二阶段:21日至220日。

三、重点内容

(一)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督促高层建筑管理主体单位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主动排查解决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建筑消防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管道井、电气燃气管理、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突出问题。成立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消防、供电、燃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可聘请社会专业理论参与或实施。依托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APP软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个区域、主动建筑开展排查,如实记录隐患问题。实行“一楼一策”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责任、时间表、路线图。对于新建高层建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重点加强防火保温材料应用、施工现场抽检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对原有高层建筑,将可燃外墙保温材料改造,纳入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区住建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镇、供电公司、燃气公司配合)

(二)开展地下空间综合治理。督促地下经营场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于同属性地上建筑的防范措施。组织市场监管、公安、应急、消防、人防、电力等部门,对地下空间全面排查,依法依规整治地下建筑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改变使用性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检擅自营业等违法行为,消防设施损坏,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隐患问题,以及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落实不到位问题。对违规住宿、堵门占道、遮挡设施的,责任当场清除完毕;对货物超储的,责令当场停业,清理完毕后再行营业;对消防设施损坏的,责令及时维修或更换;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在城市地下空间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或吸烟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区住建局牵头,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镇、供电公司配合)

(三)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达标创建“回头看”。将望花商贸大厦、望花新玛特、华润万家(望花店)、华润万家(和平店)等大型商业综合体全部按类纳入监管范围,督促管理主体按照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常态化开展消防“七个一”活动。每月开展达标创建“回头看”活动,组织专业团队逐楼层、逐区域检查,联动测试建筑消防设施,动态评定和调整达标创建结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违规住宿、堵门占道、遮挡设施的,责任当场清除完毕;对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的餐饮场所使用液化石油气、设置在地下的餐饮场所使用燃气、敞开式食品加工区使用明火的,依法责令整改;对消防设施、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损坏故障以及电气线路老化的,责令及时维修或更换;对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凡是不达标的,要约谈责任人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

(区商务局牵头,消防大队、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镇、供电公司配合)

(四)开展石化企业综合认治理。督促石化企业针对冬春季特点制定严密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力度,对石化企业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点对点”发送消防安全风险提示,发动消防安全自评、自查、自改。应急局要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五项机制,会同消防部门对石化企业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检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防火间距、水源药剂、消防设施器材、消防车通道、灭火应急预案、“两支队伍”建设等情况,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落实安全措施,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诱发起火爆炸。消防部门对辖区石化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熟悉调研,摸清危险源底数,掌握易燃易爆危险品种类、性质和处置方法,针对性开展预案修订、拉动演练和辨识培训,进一步磨合消防救援队伍与企业“两支队伍”、社会各救援力量的联合救援机制和处置程序,严格落实处置规程,加强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规范、高效处置。

(区应急局牵头,消防大队、工信局、开发区、各街镇配合)

(五)开展物流仓储综合治理。督促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严格落实动火审批程序。摸清物流仓储场所底数、分布区域、规模大小、储存物品等现状,对照《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GA1131-2014),采取针对性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重点纠治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规用火用电、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装卸操作、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仓储场所未经消防审核验收擅自施工、投入使用,场所违规住人、违法设置使用冷库、违规用火施工等违法行为。要建立工作台账,会商研判消防安全,持续跟踪大型仓储物流企业隐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及时整改。

(区商务局牵头,交通局、工信局、应急局、消防大队、各街镇、邮政公司配合)

(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综合治理。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单位值班值守、巡查看护、护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应急疏散程序掌握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安全用电用气情况;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

(区民政局牵头,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镇配合)

(七)开展文博单位综合治理。对雷锋纪念馆、煤精琥珀博物馆等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安全用电用气情况;易燃可燃装饰装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

(区文旅广电局牵头,消防大队、各街镇配合)

(八)开展居民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是否进楼入户充电;电缆井是否封堵严密;楼梯间、安全出口是否堆放杂物,是否锁闭堵塞;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社区是否建立微型消防站,是否有人员、有装备,实体化值班备勤。同时,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燃气入户排查工作,将老旧小区(含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电气线路、燃气用具是否采取安全改造措施;是否对易燃可燃材料和易燃易爆物品采取严格管控措施;是否设置简易消防设施器材、临时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是否畅通等情况纳入其中。严格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惩治消防违法行为。

(区住建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镇、燃气公司配合)

(九)开展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专项治理。逐栋高层建筑排查登记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要将使用燃烧性能为B2级或未知的外保温材料高层建筑,结合改建、扩建工程,对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外墙外保温系统或外保温已经严重破损的,拆除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并更换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外保温材料。未拆除前,严格落实火灾防范措施,严密包覆裸露的保温材料;严禁在建筑外墙违规动火用电,禁止在建筑周围堆放可燃物、燃放烟花爆竹;汽车、电动车停放要与建筑外墙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短期难以整改的,要制定严密的防范措施,设立警示标示,强化人员巡逻看护。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采取设置消防干管、消防水幕等物防手段,提升设防等级。

(区住建局牵头,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镇配合)

(十)开展建筑自动消防设施专项治理。按照一二三级列管标准与范围,公安分局、消防救援大队要加强对各自监管对象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排查整治,登记造册并重点解决设施应设未设、损坏严重、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对不具备防灭火功能的,依法临时查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在启动房屋维修基金用于维修自动消防设施上给予政策支持,从根本上解决隐患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消防部门要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治理“回头看”,按职责规范消防设施施工单位和检测维保机构行为,整顿消防设施施工、维护保养检测市场秩序。对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督促其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面签订维保合同,强化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加强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全面履职。

(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住建局在各自范围牵头,各街镇配合)

(十一)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日常重点监管内容,重点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是否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生产,销售门店以及电子商务平台是否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或相关零配件,从事电动自行车维修的企业、作坊是否违规改装电动自行车等。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发布警示信息,规范市场秩序。各街镇、社区(村)委会、公安派出所、住宅小区管理单位等基层力量对辖区居民住宅、小单位小场所、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开展经常性摸排检查,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及时清理搬离。制定出台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销售、使用领域的主管监管部门建立信息通报和案件移送机制,确保全链条监管、问题有效追踪。

(区工信局、商务局在各自范围内牵头,公安分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各街镇、各派出所配合)

(十二)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对涉及使用管道燃气或瓶装液化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等场所开展排查,重点检查燃气、电源、火源和可燃物品管理,重点整治将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就餐场所、地下场所违规使用燃气等违规行为;对集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督促管理单位和业主按照规范要求设置独立的瓶组间。督促指导餐饮等场所按照新《安全生产法》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和自动切断装置,提高燃气安全技防水平。发挥居(村)委会、社区管理组织、物业服务企业等基层网格作用,组织居民开展燃气安全自查,及时检查更新灶具、胶管和减压阀,落实好“三清三关”措施,提升燃气使用安全系数。

(区住建局牵头,商务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各街镇配合)

(十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分批举办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消防安全培训班,培养管理层面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以及重点工种、重点岗位人员进行消防业务培训。电气焊工种的归口管理部门重点强化对人员的专业培训和资质核定。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推广社会单位开展线上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答题竞赛,不断扩大教育覆盖面。协调主流媒体、新媒体,开展安全生产生活、规范用火用电消防安全常识宣传教育。

(区应急局、消防大队负责)

(十四)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组织成立火灾事故应急处置专项指挥部,设立灭火救援、综合协调、治安交通医疗救护、新闻宣传、通信保障、善后处置、专家评估等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先期处置权限移交、决策指挥、信息报告、响应结束等应急处置行动机制,确保指挥体系规范高效。针对辖区灾害事故类型,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动的合成演练。强化对辖区重点单位和不放心的场所“点对点”实战演练,优化人员编组,改进处置方法,固化灭火应急救援初战程序,编制操作性强的处置规程。

(区消防大队牵头,应急局、公安分局、卫健局、宣传部配合)

(十五)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保。2022年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春节、元宵节等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前,各街镇、各部门要提前谋划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要督促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方严格落实现场火灾防范措施,落实人员值守巡防、巡查。消防部门还要结合当地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实际,合理前置力量驻点重点场所和火灾高风险区域,确保第一时间处置突发火灾事故。

(区消安委成员单位共同负责)

四、组织实施

(一)区级层面。公安、民政、住建、文旅、应急、消防、工信、商务等牵头部门分管领导亲自带队开展检查。区政府将抽调有关部门人员组建专项督导组,对各街镇上述场所随机进行明察暗访,每个街镇检查社会单位不少于5家。

(二)街镇层面。各街镇要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前开展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做好日常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防范措施,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重点问题,跟踪推动隐患问题整改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成立工作专班。此项工作总体由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指导各相关单位组建工作专班,统筹工作落实。各工作专班要切实肩负责任,深入一线、加强督导,强化分析研判,实行挂图作战,确保工作成效。

(二)量化底数清单。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现实突出问题,对本地区、本部门社会单位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问题隐患、整改责任“两个清单”,重点督办整改一批突出问题。对短期难以整改的逐个列出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人,确保攻坚完成。

(三)依法查处隐患。各街镇、各部门要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对严重违法行为尤其是久拖不改有可能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该拘留的拘留、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拿出力度和手腕深入排查、重拳整治。

(四)政府挂牌督办。对已不具备消防安全基本条件的单位,要由属街镇挂牌督办,各街镇整改不了的,提级督办解决。新闻媒体跟踪报道,形成高压态势,切实消除一批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老大难”火灾隐患。

(五)营造宣传氛围。各街镇、各部门要在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内掀起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热潮,全面提升社会单位、广大居民对此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倡导单位和民众以主人翁的姿态融入到排查整治行动中来,形成社会全民参与,共建消防安全的浓厚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此次集中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各街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检查,全力组织推进,切实抓好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同时,要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正确处理好执法与服务的关系。

(二)深化主责主业,部门齐抓共管。各部门要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分兵把口、各负其责,做好分管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日常监管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严格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许可,加大对建筑外墙外保温、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监管力度,推动安装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公安部门要依法履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培训职责,加大对“九小场所”、物业服务企业等消防监管力度,有效消除致灾因素。消防部门要发挥“主推手”作用,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及时跟踪调度行动开展情况。部门之间要强化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三)严格督导考核,强化结果反馈。区级专项督导组要在每个阶段分别组织开展督导检查,为迎接全省、全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市政府将把此次行动结果纳入2022年度对县区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重要范畴。各街镇、各部门要把信息报送工作贯穿于此次集中行动的始终,要围绕此次排查整治的中心任务来开展动态信息的报送,同时,还要注意突出重点、难点、热点、焦点,确保信息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每个阶段结束后,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区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反馈,区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要及时将我区工作情况上报市消防安全委员办公室,特别是对重要和典型突出的问题要及时上报。



 
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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