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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办发〔2021〕33号    成文日期:2021-12-31
文件正文  
望政办发〔2021〕33号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31

 

 

 

望花区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切实抓好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有序推动散煤替代工程实施,加快推进我区散煤治理进程,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辽宁省2021年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抚顺市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散煤污染治理的工作部署,按照“先重污染地区散煤清零、后轻污染地区散煤治理”的整体工作思路,以清洁能源替代、优化燃煤方式等为基本途径,加快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二)工作原则

1.全面推进,重点先行。综合考虑大气污染防治紧迫性、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在全面统筹推进的基础上,着力推进我区重污染区域散煤整治工作。

2.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结合各区域基础设施条件等实际情况,充分考虑散煤用户意愿及消费能力,有针对性地制定不同措施,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散煤治理工作。

3.政府主导、多元投入。争取上级资金及政策支持,加大地方财政及政策配套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努力构建“政府投入一部分、企业让利一部分、居民承担一部分”的多元化投入机制,推进散煤治理工作。

4.疏堵结合、保持稳定。加强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支持鼓励散煤用户使用清洁能源。加大对煤炭生产加工企业和销售企业监管力度。同时要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生活需要,保持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及省、市散煤工作整改要求,在完成2021年重污染区域散煤用户清零的基础上,2022年实现全区7个镇街散煤用户全部清零。

二、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散煤整改任务

严格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整改要求,明确负责散煤治理工作的领导,细化工作分工,分解工作任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先使用“光热+”“煤改电”“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不断完善城镇供热管网,对暂时不能实现清洁取暖的区域,实施环保炉具和清洁燃料替代。同时,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保障广大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加强舆情跟踪,保持社会稳定。(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二)加快推动散煤替代工程实施建设

科学制定2022年散煤治理工作计划,做好工程示范、宣传和引导,依法依规组织项目招标采购,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做好设备组织安装和竣工验收,认真把好质量关、进度关和验收关。加快推进天然气管网、电网升级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气源和电网保障。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按照上级资金支持方向,合理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做好资金拨付及清算工作。此外,积极探索和引导散煤替代区域居民开展住房建筑节能改造。(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中燃抚顺分公司、昆仑燃气抚顺分公司、抚顺供电公司望花分公司,各镇街)

(三)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替代散煤

加大生物质能源推广力度,推进城市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推动秸秆综合利用,逐步取缔农业大棚、畜禽棚舍等燃煤设施。探索推进光伏、风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与供暖项目协调融合发展,试点开展公共资源、工业厂房、农户住房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牵头部门: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分局,各镇街)

(四)不断加强散煤销售和使用的整治力度

区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发挥市场监管责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散煤销售网点进行取缔,加强散煤质量和经营性储煤场(点)的抽查和检查。(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分局、区住建局,各镇街)

(五)持续巩固散煤治理工作成果

各镇街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持续巩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成效。在以有力举措确保辖区散煤户迅速清零基础上,持续加大动态监管力度,防止出现散煤复燃等情况的发生。对新发现的散煤用户一并纳入台账管理,确保辖区散煤用户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各镇街)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代表的是中央的意见和要求,充分认识整改落实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增强统筹推进与全面完成散煤替代工作任务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把散煤治理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民生工程,主动认领工作任务,认真落实整改措施,以实际成效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二)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散煤替代工程是我区的重要政治任务。区政府成立望花区散煤治理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发改、生态环境、住建的副区长担任。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各镇街、各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确保散煤替代整改工作任务落实,同时要结合工作职能和目标任务,制定本部门实施计划,明确牵头负责领导,确定具体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各镇街)

(三)严格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

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反馈调度机制,加强过程管控,每月5日前报送散煤替代工程进展情况。严格项目管理,做好自查自评、项目招标验收及档案归档,确保工作规范有序。同时,做好散煤替代用户和散煤治理工程的建档立卡及材料归档工作,以备督察整改核查及资金清算。按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146号),做好项目资金分配与管理。(牵头单位: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分局、区财政局,各镇街)

(四)强化考核问责

各镇街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煤治理完成情况的核查,区散煤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周对各镇街工作进行实时抽查一次,根据职责分工督导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集中调度、定期考核通报。对重视不够,弄虚作假,以及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实施约谈和问责。(牵头单位:区散煤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镇街)

(五)加强舆论引导和信息公开

宣传部门、各镇街要高度重视散煤治理宣传工作,通过主流媒体等及时发布散煤治理相关信息,积极回应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引导、鼓励公众自觉参与散煤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散煤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安全用气用电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自救能力。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对散煤治理工程实行全流程公告制度,严防严治违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各镇街)

 

附件:望花区散煤治理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望花区散煤治理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区长

副组长: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区长

        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区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区发改局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分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执法大队队长

        塔峪镇镇长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抚顺供电公司望花分公司经理

        中燃集团抚顺分公司副总经理

        中石油昆仑燃气抚顺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承担小组日常工作,散煤替代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文件解读  

望花区散煤治理工作实施方案.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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