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抚顺市委全面法治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抚顺市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法委发﹝2021﹞2号)精神,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区政府决定对望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全区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政复议重要工作制度,审议重大、疑难、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督促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二、组成人员
第一主任委员: 区长
主任委员: 分管副区长、望花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委员: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司法局局长
委 员: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区教育局副局长
区科技局副局长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望花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民政局副局长
区司法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副局长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区商务局副局长
区文化旅游和广电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区应急局副局长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区统计局副局长
区金融发展局副局长
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区医保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