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7-16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二维码
 
政府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调整望花区区级 行政执法主体委托组织名单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发〔2022〕2号    成文日期:2022-3-23
文件正文  
望政发〔2022〕2号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原抚顺市望花区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因机构改革现已更名为抚顺市望花区应急服务中心,根据《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等相关规定,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现将调整后的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委托组织名单予以公告: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委托的组织(1个)

抚顺市望花区应急服务中心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2324

 

 

 

(此文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抚顺市望花区政府 联系方式:024-56888071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104040001 ICP备案:辽ICP备13005445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4020000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