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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件号:望政办发〔2021〕16号    成文日期:2021-7-30
文件正文  
望政办发〔2021〕16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

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

 

望花经济开发区,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730

 

 

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根据《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抚政办发〔202113号)、《望花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抚望委发〔20194号)以及《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室秘发〔20202号)文件内容,结合望花区实际情况以及2021年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内容,制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一、区委副书记、区长

1.履行全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及区委的具体要求,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领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统筹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和执法装备建设,督促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相关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政府常务会议或安委会(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组织制定全区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全年组织区政府常务会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4.推动实施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带队检查2次以上。

5.组织制定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并定期检查考核,督促区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

    6.组织制定《望花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区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推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压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

    7.严格安全准入标准,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依法领导和组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处理及信息公开工作。

8.把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评估的重要内容,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奖惩兑现,对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二、区委常委、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副区长

1.负责组织制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具体措施。

2. 负责领导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落实区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

3.组织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三级监管责任的划分,厘清部门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4.组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建设,督促落实隐患动态排查、及时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5.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全年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6.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依法组织或者参与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7.推动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实施,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

8.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保障能力建设,负责安全生产职能职责、机构编制、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提请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体制机制问题。

9.根据需要及时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安排部署全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全年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包保街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三、承担政府分工的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按照区政府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负责分管行业(领域)、包保街镇的安全生产工作。

1.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包保街镇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包保街镇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员工岗位责任,全年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包保街镇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4次以上。

3.推动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包保街镇的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实施,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推动重点产业安全改造升级,调整城市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安全发展水平。

4.统筹推进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包保街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时研究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压实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包保街镇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区安委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全年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次以上。

5.组织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工作,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督促落实隐患动态排查、及时整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6.加强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监管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做到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探索遏制分管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7.督促分管部门(单位)积极支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认真落实调查处理意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8.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季度报告制度,督促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每季度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行业领域至少1件典型监管执法案例。

四、协助区长、副区长工作的副区级领导

1.协助区长、副区长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2.协助区长将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协助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

3.组织分管部门(单位)、包保街镇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

4.指导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区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落实区长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5.积极支持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望花经济开发区、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根据本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无空白,不落空,研究制定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文件解读  

一、修订依据及过程

根据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抚政办〔2021〕13号)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根据市级责任清单,结合实际,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无空白,不落空,研究制定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清单》,修改完善经征求各区领导意见后,形成了本稿。

二、编制目的

明确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无空白,不落空,研究制定本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2021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二、主要内容

《清单》主体内容由四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是区委副书记、区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二部分是区委常委、负责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副区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第三部分是承担政府分工的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安全生产生产工作职责。

第四部分是协助区长、副区长工作的副区级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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