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7-16 星期二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二维码
 
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发〔2020〕26号    成文日期:2020-12-11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发〔2020〕26号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望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的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建立科学的考核奖励机制,引导市民和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和垃圾无害化处理,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水平。

(二)工作原则

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典型的社会治理工作,要加强政府推动,政策引导和资金保障,要发动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使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倡导志愿者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2.属地管理,先试后推。建立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区与街道、街道与社区、社区与物业小区及各单位签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和目标任务。先期开展示范小区和示范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试点引领作用。在取得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分步实施、有序推进。

3.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

4.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垃圾分类配套政策体系,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长效机制。大力推进思路创新、技术创新和设备创新,构建“互联网+垃圾分类”新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率,扩大垃圾分类覆盖范围,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三)工作目标

2020年6月-2020年年底,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光明街道、朴屯街道、和平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街道;全区实现公共机构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021年1月-2021年年底,全区六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1月-2022年5月底,全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农村环境面貌根本好转。

二、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一)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手机、平板电脑、照相机等使用的充电电池以及纽扣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硒鼓盒、废墨盒,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分局指导环卫部门做好有害垃圾的收集工作,监督管理具备资质的企业做好有害垃圾的运输和处置工作。

(二)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报刊、杂志、纸板纸箱、宣传单、信封、文件袋、包装纸、饮料包装盒、打印机复印纸、笔记本等),废塑料(塑料瓶、塑料盆桶、塑料餐具、塑料日用品、塑料玩具、泡沫塑料、橡胶球类、有机玻璃制品等),废金属(易拉罐、食品罐盒、金属类餐具炊具、金属工具和办公用品、铁钉、金属类衣架等),废旧纺织物(未被污染的废旧衣物、其他日用织物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等废旧家用电器),废玻璃(玻璃容器、玻璃酒瓶、玻璃杯等),废包装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由区商务局协调市商务局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工作,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资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厨余垃圾(湿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豆制品、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家庭生活产生的剩饭、菜叶、废弃调料、废弃食用油、过期食品等厨余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同时,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率先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环卫专业部门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一是在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之前,由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输,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后由处理企业统一收集运输并处理。二是拟将以“购买服务”方式由企业统一运输处理。

(四)其他垃圾(干垃圾)

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待市垃圾焚烧厂建成后,送至市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三、工作任务

(一)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在全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根据居住小区实际,在小区内设置宣传栏、宣传板等宣传设施,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在办公和经营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在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同时区住建局下发一批分类垃圾袋,垃圾袋颜色与分类垃圾桶匹配并印有宣传文字,辅助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二)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增加财政投入,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增配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建设有害垃圾收集点、暂存处,集中运输、处理有害垃圾。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望花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及贯彻落实。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区政府区长  陈万松

副组长: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立新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

(二)职责分工

区住建局(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及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统筹规划、政策、考核标准及奖罚机制的制定,垃圾分类示范街道、示范小区、示范单位的创建,生活垃圾分类市场化运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及相关项目的推进和协调工作。

区委宣传部:推动全区垃圾分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按照“进小区、进机关、进公共场所、进学校”的四进宣传安排,根据不同场所,制定不同的宣传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途径开展广泛宣传。

区机关工委:负责编制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将垃圾分类违规投放的个人或单位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区发改局: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相关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制定生活垃圾收费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垃圾分类、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指导汽车客运站等行业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的审批与监管工作。

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其他教育机构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校园内垃圾分类宣传和推广;使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到学校教学计划中,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全民教育体系。

区科技局:鼓励、引导科研机构和企业引进垃圾分类新型技术。

区工信局:引导废钢铁、废塑料、废轮胎等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规范发展;推动工业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

公安分局:组织全区公安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监督指导、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专用车辆的管理,对统一标准的垃圾收运车依法提供通行保障。

区民政局:配合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指导社区推行垃圾分类。

区司法局:监督指导各司法所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财政中长期预算,安排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处置宣传、以奖代补考核、市场化运行等相关及专项经费。

自然资源分局:做好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用地保障。

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垃圾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督管理,发布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负责有害垃圾收集点、转运站和二次分拣中心建设,组织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监督指导河流河道垃圾清理分类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农业垃圾分类。

区商务局:鼓励引导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参与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回收利用专业化、一体化运营;指导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研究可回收垃圾源头减量;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合理布局回收网点。

区文旅局:监督指导文化旅游行业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行业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

区卫健局:组织开展和监督指导医疗卫生行业及单位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安全处理医疗废物、垃圾。

区市场监管局:监督指导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团区委:引导青少年参与垃圾分类,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和志愿者活动。

区妇联:向广大妇女及家庭开展垃圾分类常识宣传,引导妇女及家庭成员参与垃圾分类。

区直各有关单位、各街镇:负责编制推进本行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实施和监督。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阶段性目标,严格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三)党建引领

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从区到街镇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层层抓落实,上下连通,一贯到底, 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四)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推出系列报道,曝光负面典型,宣传成功经验。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融入综合实践课程及学校日常教育中,积极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由学校到家庭到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资金保障

为保障垃圾分类效果的持续性,区财政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施购置和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实施一事一议,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同时,针对投入宣传及购买垃圾桶方面所需资金,弃管小区及有产权单位的小区由所属街道负责,投入资金政府审核通过后奖补50%;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投入资金政府审核通过后奖补30%。

(六)监督考评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办法,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户数指标完成情况、对辖区内垃圾分类任务完成情况等。区政府对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对街道、街道对社区和小区进行考核。


 
文件解读  

望花区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一、《方案》制定依据及过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各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成[2019]56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意见》(辽政办发[2019]33号)及《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抚政办发[2020]17号)精神,按照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区住建局在经过认真调研的基础上,从我区实际出发,代政府起草了《望花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分别征求了发改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等相关28个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完善修改。

二、《方案》基本结构和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以“四分原则”为指导,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

2.工作原则

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属地管理,先试后推。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完善机制,创新发展。

3.工作目标

2020年6月-2020年年底,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目标任务、配套政策、具体措施。光明街道、朴屯街道、和平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街道;全区实现公共机构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基本覆盖所有行政村,基本完成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任务。

2021年1月-2021年年底,全区六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取得明显成效。

2022年1月-2022年5月底,全区巩固生活垃圾分类成果;农村环境面貌根本好转。

(二)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手机、平板电脑、照相机等使用的充电电池以及纽扣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废硒鼓盒、废墨盒,过期药品及其包装物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的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由市生态环境局望花分局指导环卫部门做好有害垃圾的收集工作,监督管理具备资质的企业做好有害垃圾的运输和处置工作。

(2)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报刊、杂志、纸板纸箱、宣传单、信封、文件袋、包装纸、饮料包装盒、打印机复印纸、笔记本等),废塑料(塑料瓶、塑料盆桶、塑料餐具、塑料日用品、塑料玩具、泡沫塑料、橡胶球类、有机玻璃制品等),废金属(易拉罐、食品罐盒、金属类餐具炊具、金属工具和办公用品、铁钉、金属类衣架等),废旧纺织物(未被污染的废旧衣物、其他日用织物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电视、冰箱、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等废旧家用电器),废玻璃(玻璃容器、玻璃酒瓶、玻璃杯等),废包装物,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由区商务局协调市商务局做好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工作,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资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3)厨余垃圾(湿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饮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豆制品、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家庭生活产生的剩饭、菜叶、废弃调料、废弃食用油、过期食品等厨余垃圾。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同时,鼓励日就餐人数1000人以上的单位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政府机关、学校、医院、大型企业等单位率先安装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不具备就地资源化处理条件的公共机构要将餐厨垃圾交由环卫专业部门进行回收处理,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一是在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尚未建成之前,由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运输,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市餐厨垃圾处理厂建成后由处理企业统一收集运输并处理。二是拟将以“购买服务”方式由企业统一运输处理。

(4)其他垃圾(干垃圾)

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外的生活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待市垃圾焚烧厂建成后,送至市垃圾焚烧厂进行处理。

(三)工作任务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设置

在全区范围内的居住小区、单位、公共场所设置分类收集和存储容器。根据居住小区实际,在小区内设置宣传栏、宣传板等宣传设施,科学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收集容器设置符合四类垃圾投放需要。在办公和经营场所设置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及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投放点。在道路、广场、公园、公共绿地、客运站、轨道交通站点以及旅游、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公共场所设置可回收物及其他类别垃圾“两桶式”收集容器。同时区住建局下发一批分类垃圾袋,垃圾袋颜色与分类垃圾桶匹配并印有宣传文字,辅助居民进行生活垃圾分类,进一步提升居民垃圾分类意识。

(2)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增加财政投入,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增配满足生活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优化现有环卫收运体系,统筹安排分类运输路线、时段、和作业组织。建设有害垃圾收集点、暂存处,集中运输、处理有害垃圾。

(四)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

成立望花区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及贯彻落实。其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区政府区长  陈万松

副组长: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陈立新

成员单位:区住建局、区委宣传部、区机关工委、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文旅局、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管局、团区委、区妇联、各街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兼任。

(2)党建引

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建立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以党建工作为引领,从区到街镇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层层抓落实,上下连通,一贯到底, 持续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3)宣传教育

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推出系列报道,曝光负面典型,宣传成功经验。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融入综合实践课程及学校日常教育中,积极推进校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由学校到家庭到全社会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4)资金保障

为保障垃圾分类效果的持续性,区财政要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运行经费、设施购置和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实施一事一议,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稳步推进。同时,投入宣传及购买垃圾桶方面所用资金,弃管小区及有产权单位的小区由所属街道负责,投入资金政府审核通过后奖补50%,物业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物业公司投入资金政府审核通过后奖补30%。

(六)监督考评

    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办法,形成“区-街道-社区”三级考核机制,考核内容包括生活垃圾分类效果、市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户数指标完成情况、对辖区内垃圾分类任务完成情况等。区政府对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对街道、街道对社区和小区进行考核。


主办单位:抚顺市望花区政府 联系方式:024-56888071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104040001 ICP备案:辽ICP备13005445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4020000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