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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发〔2020〕1号    成文日期:2020-2-12
文件正文  
抚望政发〔2020〕1号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抚政发〔2020〕2号)精神和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的总体要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实施,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望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真实可靠的普查数据。

二、普查的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塔峪镇、各街道办事处、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我区人口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望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塔峪镇、各街道办事处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设立普查小组。认真组织好本地区的人口普查工作。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镇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二)强化协同配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普查的宣传工作;公安部门负责户口整顿,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等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和政府采购的协调保障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负责提供现有的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协助开展普查区域划分和绘图;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协调城管、物业等配合普查登记阶段相关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开展普查登记信息与卫生健康相关行政记录的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工作。

(三)选调普查人员。各级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招聘或者从有关单位借调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能熟练运用电子设备、善于沟通、熟悉当地情况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要加强普查员管理,建立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名录库,确保普查人员及时到位。为稳定普查员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要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补贴),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依规普查。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按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规定,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二)确保普查数据质量。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坚持查实情、报真数。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实现普查数据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区、镇(街)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对普查中发现应当给予党纪政条分或组织处理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由区统计机构按规定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

(三)做好经费和物资设备保障。根据人口普的任务工作进度和实际工作情况,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认真做好本级普查经费预算编制和设备购置,把普查经费和设备购置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按时拨付到位。

(四)加强宣传动员。各级宣传部门要与普查机构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用多种手段,广泛深入宣传第七次全国人口普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号召社会公众和组织关注、支持人口普查,让普查对象深入了解普查,理解普查,努力实现人口普查“家喻户晓,人人支持”,为普查顺利开展创造条件。引导广大普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如实申报普查项目,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做好各部门间数据的比对、核查工作;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要加强普查数据管理,采取科学有效的措施,建立数据处理业务流程,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

 

附件:望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附件1

 

望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王端礼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崔立鹏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爽  区统计局局长

景立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岩松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君正   区财政局局长

邱文柱   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局长

孙长海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胜琴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成 员:郭  猛   区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副书记

        张国强   区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

        张  奇   区统计局党组书记

马金鹏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振林   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吴  旭   区教育局副局长

曲艺新   区民政局副局长

于庆安   区司法局副局长

王爱鑫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  晗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寅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富斌   区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台继敏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于晓丹   区统计局副局长

唐涵文   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刘  宁   区武装部副部长

王双庆   塔峪镇镇长

李鹏威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吴  爽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晓月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董志宏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  斌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姜世伟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副局长于晓丹兼任。


 
文件解读  

《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通知下发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辽政发〔2019〕28号)和《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抚政发〔2019〕2号)精神和总体部署,望花区人民政府印发了《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抚望政发〔2020〕1号),对做好我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行认真部署。

二、普查目的和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望花区全面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普查的时间、内容和对象

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公众对采集身份证号码极其敏感,我们将会对身份证号信息进行保密处理,普查全流程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公民个人信息。

普查对象为普查标准时点(2020年11月1日零时)在望花区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以及户籍登记地在我区、现在区外居住的自然人,不包括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普查登记前按80户左右划分一个普查小区,普查对象具体指普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即2020年10月31日晚住本普查小区的人口和户口登记在本普查小区但2020年10月31日晚未住本普查小区人口,如果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在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都要进行登记。

四、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0月)

组建普查机构,制定普查方案和工作计划,进行普查试点,落实普查经费和物资,开展普查宣传,选聘培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普查区域划分和制图,进行户口整顿,开展摸底等。这些工作都将在2020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以确保普查登记工作的如期进行。

2、普查登记阶段(2020年11月-12月)

普查员入户登记,进行比对复查,开展数据质量抽查等。这是整个普查工作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也是工作量最大、动员力量最多、直接决定普查数据质量的重要阶段。

3、数据汇总和发布阶段(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数据处理、评估、汇总,发布主要数据公报,普查资料开发利用等。

五、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望花区认真做好普查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区人民政府成立望花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普查登记工作。

 

 

1、人口普查需要广大普查对象的配合和支持

人口普查数据是否准确,关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也与个人和家庭生活息息相关,人口的分布、性别年龄结构、受教育程度、婚育、住房等数据,是制定许多民生政策的基础依据。普查对象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人口普查所需的资料,如实回答相关问题,不提供虚假信息,不隐瞒、伪造有关情况。希望社会公众热情支持人口普查工作,积极配合普查员开展调查。

2、此次普查既要“查人”还要“查房”

以房“查人”是世界各国进行人口普查普遍采用的方法,因为人都居住在房子里。所以人口普查中“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查准人口。同时,由于人口居住状况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为了解人口的总体居住情况,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开始,调查问卷中设置了有关居住情况的指标,主要包括居住状况、生活设施、房租水平等与人民生活相关的问题。这次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指标,以便更好的反映当前人口的居住状况。

3此次普查采用电子化方式采集数据

为減轻基层普查人员和普查对象的负担,获取更为详实的

信息,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本次普查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

登记,由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入户面访的形式采

集数据,同时,倡导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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