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调整望花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的解读
一、 制定背景
为认真贯彻《信访条例》、《辽宁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辽政办发〔2014〕14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国信发〔2013〕8号)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望花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通知》(抚望政办发〔2015〕36号)文件下发,望花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正式成立。
二、制定意图
鉴于望花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工作变动,为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规范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工作,保护信访群众的合法利益,维护信访秩序。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复查复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出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