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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关于印发《望花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发〔2019〕21号    成文日期:2019-7-25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发〔2019〕21号

关于印发望花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政府相关各部门:

现将《望花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2日

 

望花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列防灾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2〕30号)《抚顺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抚自然资发〔2019〕71号)要求,结合我区近年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及2019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成果,制定本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望花区位于抚顺市西部,属长白山系龙岗山脉,地势较高,山脉呈东北、西南走向。抚顺市望花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等。2018年我区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5个,其中崩塌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点1处。按规模等级划分为小型4处、特大型1处。

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与复核,我区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只涉及望花区创业园区辖区内的4个社区,即五老社区、东立社区、千台社区、盘北社区。具体情况见表。

 2018年望花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统计表

地点

滑坡

崩塌

泥石流

地面塌陷

地裂缝

复合型

小计

创业园区

3

1

1

0

0

0

5

盘北社区

0

1

0

0

0

0

1

五老社区

1

0

1

0

0

0

2

东立社区

1

0

0

0

0

0

1

千台社区

1

0

0

0

0

0

1

二、2019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降水预测

根据市气象局2019年春夏季气候趋势预测,预计夏季(6~8月)全市降水量为580~630毫米,较常年同期(498.6毫米)偏多2~3成,大于25毫米降雨过程为5~6次,盛夏可能发生局部洪涝。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市专家预测,2019年抚顺市各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数量、规模、危害程度和造成的损失,与常年相比基本相当或偏多。

预计汛期(6~9月)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或偏多,特别是汛期连续降雨及突发性区域强降雨期间,可能引发突发性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其中7月上旬至8月上旬为最易发时段。根据气象局预测结果,2019年春季、夏季降雨偏多,汛期降水沿着岩土体入渗,使其迅速达到饱和状态,诱发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

非汛期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接近常年,但应特别注意冻融期和4~5月份出现的单点暴雨情况以及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地区

全区已划定的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是我区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重点地区。近年发生群发性地质灾害地区,仍将是防范的重点区段。一些险情严重,灾害体变化显著,始终处于监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也是防范的重中之重。根据我区近几年地质灾害巡查及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情况,结合人类工程活动特点及自然地质环境条件,确定2019年度望花地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重点防治区

我区重点防治区:西露天矿南帮滑坡隐患区(千台山-北刘山一线)。主要诱因是采矿活动影响。

2.地质灾害可能威胁的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旅游景区(点)、村镇和部队营区等人口密集区域以及公路和铁路沿线,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段。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每年汛期(6~8月)是我区地质灾害多发期,特别是7月下旬至8月上旬,为重点防范期。其市气象部门预报台风、局地强降雨的时段是地质灾害防范的重点时段;汛期内日降雨量大于50mm或累计过程降雨量大于100mm的时段是重点防范期中的防范重点,重点防范强降雨诱发群发型泥石流、滑坡、崩塌地质灾害。

另外,春季冰雪消融也易引发崩塌、滑坡和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也是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灾责任。

各街镇园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和完善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 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统一部署,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自然资源分局、住建、交通、城管、水利、发改、应急、教育、旅游、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预防工作。

1.对本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各街镇(园区)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开展治理工作,对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及时组织治理。各街镇(园区)要严格按照所建立的群测群防网络开展工作,发挥群测群防网络的作用,及时补充完善群测群防网络。

2.铁路、公路、交通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铁路、公路沿线滑坡、地裂缝及地面沉陷灾害点监测检查,对危险地区要及时进行治理,保证行人、车辆安全。

3.各街镇(园区)、住建局要认真做滑坡、崩塌及地裂缝影响区域的监测巡查工作。遇险时,及时组织紧急避险疏散。

4.教育部门要关注中小学校周围地质环境的变化,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的防灾避险预案。

5.住建局要加强建设工程中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地质灾害治理“三同时”制度。在建设场地内,由于施工或其它因素的影响有可能形成滑坡、崩塌的地段,必须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发生。

6.应急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采取有效防治措施。要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

7.旅游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旅游景区地质灾害排查监测和治理工作。

8.财政部门负责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9.抚顺矿业集团负责加强西露天矿边坡监测,采取防治措施,保证企业生产和周边居民安全。

(二)编制年度防治方案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作为全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各街镇(园区)、相关部门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依据。由区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分局、住建、交通、城管、水利、发改、应急、教育、旅游、财政等部门,编制望花区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市自然资源局备案。

(三)严格防灾制度,强化汛期防灾工作。

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各街镇(园区)、相关部门在汛期,实行24小时地质灾害应急值班,向社会公布值班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及值班电话,以确保信息畅通。

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三查”制度。各街镇(园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抓好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工作。汛前,各街镇(园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存在险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向受威胁居民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编制防灾预案,逐级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测人,按规定做好监测预报工作,落实防灾、避险、救灾的组织机构和物资准备。对威胁学校、医院、村庄、集市、企事业单位等密集场所的重要隐患点,要专人盯守巡查。汛中,各街镇(园区)、相关部门要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区及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回检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汛后,各街镇(园区)、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汛前排查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措施完成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的核查,了解防治措施完成情况及新发生地质灾害的情况和数量,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时,受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和知情人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门报告。

(四)加强监测预警,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自然资源分局、水利、应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共同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特别是强降雨过程的地质灾害实时预警。建立完善雨情、水情、灾情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和区域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推进地质灾害精细化预警预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要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发布手段,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防灾责任人、群测群防员和受威胁群众,提前组织转移避让,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基层群众是地灾防治的第一道防线,群测群防工作是我区防范地质灾害的主要手段之一。区、街镇(园区)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为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必要工具并给予补助,提高群测群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对威胁城镇、乡村、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及重要工程、风景名胜区等的重要隐患点,要落实专人并尽可能安装专业仪器进行监测。

加强专业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抚顺西露天矿监测、会商、预警机制,确保抚顺西露天矿南帮安全;加强采煤沉陷区监测工作,建立城区内地质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五)加强宣传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各街镇(园区)、相关部门要以“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规和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采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预防、治理、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知识,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各街镇(园区)、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通过演练锻炼队伍,检查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提高职能部门决策指挥与组织协调能力、应急抢险队伍救援能力、群众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完善综防体系,提升基层防灾能力。

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的规范化、标准化,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业务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技能,切实提高基层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七)加强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

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对严重威胁重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减少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对治理难度大、治理成本远高于移民搬迁费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各地要结合易地搬迁等搬迁安置政策措施做好地质灾害避灾搬迁安置工作,有效避开地质灾害风险。

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招投标制度,规范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环节,切实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质量。

(八)落实防治经费,提高防灾工作保障。

区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全力保障地质灾害应急值守、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等人员日常工作经费、业务经费以及应急专用车辆,确保各项防灾工作能落到实处。


 
文件解读  

关于望花区2019年度地质灾害

防治方案》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系列防灾工作部署和要求,提高全社会自然灾害防治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区近年来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及2019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成果,制定此方案。

一、全区地质灾害概况

我区地质灾害分布范围只涉及望花区创业园区辖区内的4个社区,即五老社区、东立社区、千台社区、盘北社区。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防灾责任

成立和完善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机构, 落实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主要行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责任机制。统一部署,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防灾制度,强化汛期防灾工作。

1、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制度。

2、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三查”制度。

四、加强监测预警,减轻地质灾害损失。

区、街镇(园区)要组织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把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责任和监测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为群测群防人员配备必要工具并给予补助,提高群测群防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五、加强宣传演练,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避险演练,通过演练锻炼队伍,检查应对突发地质灾害所需应急队伍、物资、装备、技术等方面的准备情况,提高职能部门决策指挥与组织协调能力、应急抢险队伍救援能力、群众应急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加强综合治理,减少地质灾害隐患。

按照“自然因素引发的以政府出资为主,人为因素诱发的由责任单位负责及时治理”的原则确定工程治理责任主体,对严重威胁重要城镇、学校、医院、集市、村庄等人员密集场所,且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大型、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工程治理,减少重大地质灾害隐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实行归口管理,自然资源分局、住建、交通、城管、水利、发改、应急、教育、旅游、财政等行政主管部门各负其责,认真履行对本部门所涉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与预防工作,确保2019年我区无地质灾害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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