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望花区关于推广高速公路ETC安装使用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望花经济开发区,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望花区关于推广高速公路ETC安装使用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 10日
望花区关于推广高速公路ETC安装使用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精神,根据全市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加快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推广ETC安装使用,实现不停车快捷收费,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实际,坚持“远近结合、统筹谋划,科学设计、有序推进,安全稳定、提效降费”的原则,科学制定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配套措施,全面完成新增ETC发行任务,确保2019年底完成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市的总体部署,按照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衔接,加强工作对接,狠抓全区ETC安装使用工作,确保2019年年底前本区在籍车辆ETC安装率达到80%,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ETC比例达到90%以上,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ETC安装使用任务。
三、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关于推广高速公路ETC安装使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务副区长
副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发改局局长
成 员: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工信局局长
区营商局局长
望花交警大队队长
塔峪镇镇长
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发改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发改局副局长担任。
领导小组每周调度一次工作进度。相关成员单位安排专人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完成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ETC工作日常事务性工作,落实工作部署,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工作进展情况,每周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四、各单位(部门)主要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宣传工作,做好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测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协调、监督、推进我区推广高速公路ETC安装使用工作,并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望花交警大队:提供望花区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负责拥堵路段、时段车辆分流,落实、宣传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行驶高速公路通行管理政策,负责路警联合治超工作。
区工信局:动员推进区属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ETC安装使用等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动员推进区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和单位职工个人车辆安装使用ETC等工作。
区营商局: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街镇(园区):负责动员全区社会人员车辆安装使用ETC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按照以下分工完成车辆调查、统计工作,并按时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1.区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及单位职工个人车辆情况(区政府办公室负责);
2.区属国有企业公务车辆及单位职工个人车辆情况(区工信局负责);
3.社会车辆情况(各街镇、园区负责);
4.全区车辆登记情况(望花交警大队负责)。
(二)7月31日前,完成公务车辆安装ETC业务,安装率达到100%。(区政府办公室、区工信局负责)。
(三)12月31日前,根据安装使用ETC需求,组织提供互联网发行、预约安装、上门安装等服务,完成社会车辆安装ETC业务,安装率达到80%。(各街镇、园区负责)。
(四) 加强ETC推广工作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积极开展ETC宣传工作。到年底集中开展宣传要达到2次以上。(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各街镇、园区负责)。
(五)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区委宣传部负责)
(六)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表及责任人,按时推进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七)按照方案确定的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会同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