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望花区就业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各有关部门促进就业工作责任及问责制度,完善就业创业联动机制,区政府决定对望花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区发改局局长
区经信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区民政局局长
区科技局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农发局局长
区服务业局局长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团区委书记
区妇联主席
区残联理事长
塔峪镇政府镇长
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区国税局局长
区地税局局长
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社局局长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