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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发〔2018〕21号    成文日期:2018-8-2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发〔2018〕21号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望花区殡葬

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省、市专题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有效推进我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实施,根据我区殡葬工作实际,现将《望花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望花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工作目标

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殡葬管理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殡葬管理、促进殡葬行业规范化发展的根本要求,是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殡葬利益的需要,是推动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

    (二)基本原则

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强化目标考核,确保统一部署推进,多部门合力承担整治任务,共同落实整治责任。

积极稳妥,依法依规。对于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区分不同情况,明确整治重点,讲究方式方法,做好风险评估,做到分类施策、依法依规、稳扎稳打,既要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也要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立足当前,围绕殡葬领域损害群众利益、影响行业形象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排查摸底、全面整改、督促检查,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着眼长远,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完善法规制度,强化行业自律,健全殡葬服务体系,保障和改善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尽快形成规范的殡葬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重点整治问题

   (一)公墓建设运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设施(含骨灰塔陵园、地宫等)。

2.公墓未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手续。

3.未经批准擅自修改公墓建设规划、扩大建设用地面积。

4.除依法向逝者健在配偶等特殊人群预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并确保自用外,向未出具死亡证明、火化证明或迁葬证明的人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

5.建造、出售(租)超规定面积墓穴(墓位)。

6.违反价格管理规定,按规定实行政府定价、指导价的墓穴(墓位)超标准收费,出售(租)墓穴(墓位)、骨灰存放格位中实施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等违法行为。

7.农村公益性墓地违规出售(租)墓穴(墓位),从事营利活动。

8.宗教活动场所与商业资本合作,擅自设立骨灰存放设施,违规从事营利活动。

   (二)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丧葬用品销售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1.提供殡葬服务、中介服务及销售丧葬用品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强制服务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行为。

2.违规经营、欺行霸市行为。

    辖区内殡仪服务单位、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医疗机构、宗教活动场所骨灰存放设施均纳入此次专项整治范围。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一)制定方案,动员部署。(2018年7月上旬)

    按照《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望花区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相关要求、责任分工、方法步骤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开展动员部署工作,全面启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全面自查,扎实整改。(2018年7月-9月上中旬)

    各单位、部门要对照《望花区关于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部门职责对殡葬管理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深入自查,摸清底数,建立整治台账,明确责任和时限,逐一抓好整改落实。8月底前,各单位、部门要报送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阶段性报告

   (三)整合材料,做好迎检。(2018年9月中下旬)

省、市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评估,推进整改落实。各单位、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推动解决。各单位、部门要在省、市督导组检查前,将相关工作台账、问题清单、工作报告等材料及时上报区民政局,确保顺利通过迎检工作。

   (四)总结报告,完善制度。(9月底前)

各单位、部门要对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遗补缺,着力完善制度措施,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区委和区政府领导下,建立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全面做好组织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密切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街镇(创业园区)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网格化队伍等组织作用,依靠群众,摸清情况,加强自我管理,合力做好整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区民政局负责牵头做好专项整治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导检查工作,同时,指导公墓、殡仪服务单位等做好自查排查等工作;区发改局负责指导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加强基本殡葬公共服务设施投入,整治殡葬服务单位和市场主体、中介机构违反价格管理和乱收费问题;区公安分局负责整治行动中有关案件的立案和查处工作,查处并打击违法行为;区司法局和法制办负责专项整治行动中违法违规行为事项认定、政策法规完善和殡葬纠纷调解等工作;区国土局负责对非法占地建设公墓、建造坟墓行为进行检查监督;区农发局负责整治殡葬领域违法违规用林和占用林地散埋乱葬问题;区城管局负责加强对经营烧纸业户的查处工作;区卫计局负责整治医疗机构内违规开展殡仪服务等行为;区环保分局负责整治殡葬领域环境保护违法法规问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查处殡葬行业限制竞争及垄断行为,并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和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违法行为;区统战部负责整治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建设、经营骨灰存放等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殡葬服务管理风险隐患源头防控,必要时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对突出问题予以清理和查处。

(三)综合施策,确保专项整治效果。在此次殡葬专项整治工作中要针对殡葬管理特别是公墓管理方面历史遗留问题多、积累矛盾多、涉及面广的情况,善于调动多个部门、运用多种手段综合施策,突出重点、依法依规、积极稳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公墓从规划、审批、建设、运营到维护管理的全过程、常态化监管机制。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围绕重点整治问题,做好自查整改,形成依法依规监管与行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局面。

(四)深化整改,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围绕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持续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殡葬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并探索建立殡葬领域不良企业或单位黑名单制度,建立健全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加强宣传,积极引导舆论。在工作中要大力宣传殡葬改革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用典型案例教育警示干部群众,引导树立厚养薄葬、节地生态、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

活动期间,将成立望花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望花区民政局,举报投诉电话为56834819,并建立专项整治行动定期通报制度,遇有重大疑难问题,及时协调研究解决,推动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附:《望花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望花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领导小组

 

组  长:分管民政工作区委常务

副组长:区民政局局长

成员单位: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城管局、区农发局、国土分局、区统战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环保分局、区卫计局、区司法局、区法制办、各街镇(园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定方案、例会、工作任务落实和推进、总结等,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局长担任。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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