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
望花区爱国卫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我区爱国卫生工作的责任落实,经区政府同意,现对望花区爱国卫生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区政府分管副区长
副主任: 区城管局局长
成 员: 望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区委办公室主任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区目标绩效督查办主任
区文明办主任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区发改局局长
区教育局局长
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局长
区人社局局长
区住建局局长
区城管局副局长
区农发局局长
区服务业局局长
区文体局局长
区卫计局局长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环保分局局长
区安监局局长
区旅游局局长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团区委书记
区妇联主席
区残联理事长
塔峪镇人民政府镇长
创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演武街道办事处主任
朴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光明街道办事处主任
和平街道办事处主任
新民街道办事处主任
建设街道办事处主任
工农街道办事处主任
田屯街道办事处主任
交警大队大队长
消防大队大队长
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爱卫办),办公室主任由城管局局长担任。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