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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办发
关于印发望花区“‘安全管家’志愿者在行动”居民生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号:抚望政办发〔2015〕35号    成文日期:2015-7-30
文件正文  
抚望政办发〔2015〕35号

 

关于印发望花区“‘安全管家’志愿者在行动”

居民生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塔峪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创业园区,各相关单位、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望花区“‘安全管家’志愿者在行动”居民生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

望花区“‘安全管家’志愿者在行动”居民生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期,省内部分地区居民住宅发生多起安全事故,各级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消除隐患。为落实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区政府决定立即开展居民生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街镇(园区)要广泛发动“安全管家”志愿者,立即行动起来,指导和帮助广大居民处理涉安生活问题,消除居民生活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推进平安幸福望花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和省、市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入落实“五级五覆盖”安全责任体系,充分发挥“安全管家”志愿者作用,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居民生活安全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公共安全的大局意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集中排查整治居民生活安全隐患,构建居民生活安全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管家”志愿者开展居民生活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和整治居民日常生活当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居民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全面规范安全管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别是燃气爆炸事故的发生,确保居民生活安全。

三、主要工作任务

各街镇(园区)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居民生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居民用水方面

一是用水设施,检查是否存在“跑、冒、滴、漏”及管线严重锈损情况;二是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是否到辖区自来水营业公司办理暂停用水手续,并关闭用水阀门;三是寒冷季节,是否对用水设施采取必要的防冻保护措施,关闭屋内水表阀门,并放净水管中积水,室外水管、阀门是否用棉、麻织物或保暖材料绑扎保暖,以防冻裂损坏;四是其他用水安全问题。

(二)居民用电方面

一是检查老、旧居民楼用电线路老化及电器设备绝缘情况,灯头、插座、开关等的带电部份绝对不能外露,严防人体触电;二是不要用湿手接触灯口、开关和插座等电器设备,严禁站在潮湿的地面上接触带电物体或用潮湿抹布擦拭带电的家用电器;三是安装室内线路或电器设备前,应先拉下进线开关,验明确实无电,再进行操作;四是使用家用电器如电冰箱、电冰柜、洗衣机等,应按产品使用要求,装有接地线的插座;五是电灯泡等电热器具不能靠近易燃物,以防因长时间使用或无人看管时发生意外,电热毯不用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火灾,不可将热水袋放在毯体上同时使用,防止毯体弄湿受潮;六是其他用电安全问题。

(三)居民使用燃气方面

一是燃气管道是否存在擅自改动,管道各连接处及与软管连接是否牢固、密封,软管是否超期使用,与管道、灶具连接是否牢固;二是钢瓶安放是否与灶具、暖气设备等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钢瓶与灶具之间是否通过胶管连接,胶管长度是否满足安全要求,且同一房间无其它明火;三是灶具开关器件、角阀、调压阀、胶管接头、胶管、密封垫、密封圈等是否完好无损,且符合要求;四是钢瓶是否直立使用,是否杜绝使用不合格、报废、超期未检钢瓶的情况;五是燃气热水器是否安装在通风良好的非居住房间和卫生间内;六是居民对管道燃气及液化气安全使用常识是否已经掌握。七是其他使用燃气安全问题。

(四)其他方面

一是汛期老、旧居民楼墙面松动易脱落情况;二是大风天气居民楼空调支架、太阳能热水器、花盆、鸽子笼等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情况;三是居民楼中楼梯口、过道不要堆放杂物,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时切断逃生通道;四是居民家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情况,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不得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五是居民日常生活中其他安全防范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镇(园区)要立即行动起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党委和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居民生活安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开展居民生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整治行动以棚户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及农村等为重点区域,以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为重点对象,对辖区内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居民家庭进行系统排查,实现全覆盖、无盲区,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确保整治行动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家、每一户、每一处。特别是重点部位、重点居民住户,要进行严格和经常性巡查,排除隐患,确保安全稳定。

(二)建立责任体系,认真排查除患。各街镇(园区)是本次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整治工作负责;要加强对“安全管家”志愿者的安全知识培训,要列出专项资金用于特殊困难群体的隐患整改工作;要动员各社区及“安全管家”志愿者积极参与行动,深入居民住户家庭,检查并协助排除安全隐患问题,宣传安全知识,普及安全常识。要加强协调,履职尽责,形成合力。

(三)加大宣传力度,实现群防群治。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对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推广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利用街道、居民住宅区、广场等公众活动场所,采取志愿者发放宣传单、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安全防范简图等方式,宣传普及日常安全常识,提高全面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正确使用水、电、燃气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居民生活安全,社会稳定。

(四)不断总结经验,提升防范能力。居民生活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是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作,各街镇(园区)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不懈的抓好居民生活安全工作。同时,要不断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好的工作方法和成果,将“安全管家”志愿者打造成为一支为地区百姓解难题、送平安的服务型队伍。

区安委会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街镇(园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请各街镇(园区)于12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阶段性总结上报至区安委办。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

望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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