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组成部门 望花区商务局
望花区商务局
浏览:72236次'时间:2024年7月9日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对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权限内对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发展等规章和实施细则;参与拟定权限内相关的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区经济对外开放工作。研究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完善全区电子商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区外经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综合管理工作。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对外技术贸易、国家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负责全区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配合上级单位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等工作,配合上级执行国家出口管制政策;推进全区加工贸易的发展;研究、推广新型贸易方式。 (七)落实上级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执行上级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配合上级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研究分析全区招商引资进展和动态,建立健全全区招商引资网络。对望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中心所承担的相关职能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指导全区外经贸企业的统计、财务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十)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执行上级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配合实施贸易救济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配合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区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国际贸易摩擦的应诉工作,配合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做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一)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的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研究、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并进行科学引导。 (十二)职能转变。望花区商务局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强化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要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进出口工作。加强境外洽谈项目的协调工作,推进项目顺利落地实施。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办公信息 负 责 人:王 垚 办公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3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56888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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