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组成部门 望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望花区发展和改革局
浏览:95019次'时间:2024年7月10日
(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负责推进和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等方面情况,综合分析财政、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五)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 组织拟订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协调跨区域对口合作与协同发展重大事宜及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融入沈阳经济区及沈抚新区发展战略,承担我区对口支援新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七)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大外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合作。 (八)负责全区重大项目的前期和推进工作。统筹协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大项目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全区重大项目储备库,参与重大项目招商工作,确定各个领域招商重点和目标。 (九)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健康、人口和就业、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和相关指导、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 配合相关部门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协调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运输等生产要素,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试、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区域内输送石油、天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间管道的保护)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油气长输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价格、收费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监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研究分析价格变动情况和趋势,及时进行市场价格预警并提出调控市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的措施建议。 (十三)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运输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组织参与公路运输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十四)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拟订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有关储备基础设施和粮食流通设施项目。负责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及粮食和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管理。拟定区级救灾物资储备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区级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职责。 (十五)研究提出城镇化和特色小镇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区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日常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七)职能转变 1.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投资审批事项。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依法及时公开项目审批、核准信息。 3.统筹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参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协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行业管理部门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方面的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综合管理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负责履行国家、省、市确定的区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和备案职责,并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共同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区本级基建投资计划综合管理工作。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提出本行业发展建设需求,执行经区政府同意后下达的区本级基建投资划,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 2.与有关部门在规划方面的职责分工。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分管领域内的专项规划,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报区发展和改革局统筹协调后予以立项。对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要征求区发展和改革局意见。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有关区级专项规划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 3.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4.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职责分工。需报上级政府或上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申报和管理。需报上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审批、核准的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项目,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申报和管理。 5.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拟订全区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提出人口政策。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实施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全区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 办公信息 负 责 人:鲍文博 办公地址: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3号;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联系方式:56888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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