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公告
浏览:224次'时间:2024年11月19日
按照辽宁省《关于深入化解国有企业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辽自然资源发[2024] 11号)文件有关规定和中国石油抚顺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地籍调查成果等有关材料,望花区政府拟对下列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认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抚顺市自然资源局望花分局,逾期不再受理。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抚顺市望花区海城五路10号 联系方式:56650301
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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