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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浏览:4536次'时间:2024年1月29日

各镇街,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为有效防治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大气污染,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抚顺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决定2024年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在城区实施烟花爆竹禁售、定点燃放临时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4年2月2日至2月2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在城区内禁止生产、经营、运输、销售、邮寄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需到指定地点燃放。(见附件1)

二、违反本通告规定,在规定时间和区域内生产、经营、运输、销售、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应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

举报电话:110/12350

 

 

抚顺市望花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9日

 

望花区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

序号

街道

位置

备注

1

演武街道

古城广场
五老广场


2

朴屯街道

岫岩广场
石化会议中心广场


3

光明街道

海城小世界公园


4

建设街道

建新社区小广场
锦州社区广场


5

工农街道

北厚社区广场
金新社区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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