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区检察院:
2024年12月4日,经望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洋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
霍万闯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法院古城子人民法庭副庭长;
孙莉同志为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徐娜同志望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职务。
望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