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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抚顺市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浏览:18405次'时间:2013年7月18日
    2013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设幸福美丽抚顺的目标,继续开展“法治政府规范化建设年”活动,以贯彻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辽宁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和我市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为重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着力规范政府行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实现新一届政府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良好开局。
    一、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深入贯彻落实《指标体系》。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指标体系》的责任分工,由牵头部门负责,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完善和创新制度保障体系。按照《指标体系》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抚顺市依法行政制度制订规划》,按照规划要求,认真完成各项制度的制定工作。
    (三)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法治建设的意见》,强化乡镇(街道办事处)法制工作机构职能,加强法制专干队伍建设,加大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绩效考评力度。
    (四)规范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制定依法行政示范点管理和工作规范,加强对省、市两级示范点工作的跟踪指导,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积极培育新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二、提高行政管理水平和效能
    (五)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全面规范“五大系统”建设工作,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清理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大力推行网上审批,创新基层社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率
    (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建立社会公众参与对行政执法部门信息公开情况评议考核制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八)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立和完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共享机制、检测预警机制、军地联动机制、部门和区域协调机制。健全应急管理制度体系,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能力。
    三、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九)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的法定程序。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听证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和专家咨询制度,为公众参与行政决策提供保障。
    (十)认真执行行政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对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化解处置预案。
    (十一)完善决策跟踪反馈、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做到及时掌握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对不当的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强化决策责任追究。
    四、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
    (十二)突出立法重点。将立法重点放在促进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改善和保障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完成《抚顺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抚顺市公共资源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
    (十三)健全政府立法工作制度。制定《抚顺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程序规定》,健全和完善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咨询论证、听证、成本效益分析评估等各项制度,规范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效率。
    (十四)开展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及规章评估工作。组织开展2011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抚顺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和《抚顺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7部规章进行评估并公布结果。
    (十五)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抚顺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五、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十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辽宁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确保各项执法职能彻底整合。新宾、清原两县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向建制镇延伸。
    (十七)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严格实行主体资格制度,完善数据库管理,探索实行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网上公示。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机制,加大培训力度,狠抓行政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
    (十八)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贯彻落实《辽宁省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主线,强化行政强制和重大处罚备案工作,推动执法部门完善行政告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涉案物品管理等执法制度建设。
    (十九)深化开展文明执法活动。认真总结文明执法工作经验,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中继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成文明执法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六、完善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
    (二十)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有效的反映社会诉求、协调解决社会矛盾的工作机制和重大群体性、突发性社会事件的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对房屋拆迁、农村集体土地征占等容易引起群体性事件领域的重点排查,行政机关要依法及时处理纠纷。
    (二十一)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和建立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在行政调解任务较重的部门开展行政调解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二十二)全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认真实施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配套制度,积极受理和依法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更加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的手段化解矛盾,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七、加强行政监督工作
    (二十三)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用。完善依法行政社会监督员工作机制和方式,定期召开征求意见会,邀请监督员参与依法行政工作评价和考核,对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二十四)认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加大对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加强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审批初审等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二十五)健全和完善与人民法院的良性互动机制。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依法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落实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办复率要达到100%,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行政诉讼案件的败诉率要继续控制在10%以下。
    八、落实依法行政的保障机制
    (二十六)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机制。认真落实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做到将依法行政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政府常务会议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政府部门办公会议每季度听取一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制度。
    (二十七)落实学法制度和培训制度。开展对全市各级政府新一届领导班子和政府组成人员的专题法制培训,坚持政府常务会议前学法制度。政府各部门对执法人员年度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二周,全面开展行政执法队伍的专业化和正规化建设。
    (二十八)强化依法行政考评工作。制定《抚顺市2013年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把贯彻落实《指标体系》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加大日常考核和民主参与,进一步提高考核结果的认可度和公信力。
    (二十九)加强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的问题,加强法制干部的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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