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7-19 星期五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二维码
 
新闻动态
抚顺即将开始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认定工作
浏览:1154次'时间:2017年8月15日
      为做好2017年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市就业局决定从8月15日开始,对全市范围内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工作的范围是2017年毕业的困难家庭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且档案已迁回抚顺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可认定为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城市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低保家庭;残疾人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军烈属家庭。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由毕业生本人持毕业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居住地社区(村)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社区(村委会)入户核实情况后上报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复核后报所在区(县)劳动就业部门审查。各县区劳动就业局于9月15日前,统一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进行认定。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制度
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年报
美丽望花
+
   
主办单位:抚顺市望花区政府 联系方式:024-56888071 Copyright All right reserved. 网站标识码:2104040001 ICP备案:辽ICP备13005445号-1  辽公网安备21040402000001号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