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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
望花区司法局被授予“全国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浏览:7836次'时间:2017年6月6日
    “六五”普法期间,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有力监督下,在各街镇(园区)、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六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六五”普法的决议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望花区司法局作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指导开展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充分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经市司法局、省司法厅逐级申报,2016年5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审核批准,正式授予望花区司法局“全国2011-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17年6月5日,市司法局副局长王旭同志及市局主要处室负责人专程到望花区进行了授匾仪式,仪式上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李树民同志作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接过牌匾,对市司法局肯定我区普法工作成果表示感谢,并代表望花区委、区政府表示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普法工作机制,落实普法工作责任,推进普法方式方法创新,注重普法工作实效,扎实做好“七五”普法各项工作,为开创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为顺利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促进抚顺市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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