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区监察委、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1日,经望花区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李艳辉同志为区金融局局长。
任命:
张丽莎同志为区监察委委员;
徐娜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
崔璨同志区监察委委员职务;
梁洪武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望花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