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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第二批)
浏览:13666次'时间:2021年8月30日
2021年望花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使用计划 (第二批)一、资金来源 区级资金16.5万元 二、具体分配方案 区级配套资金2.8535万元用于购买防返贫保险;0.2274万元用于已脱贫学生自愿性收费;0.495万元用于已脱贫户体检;产业项目12.9241万元。三、监督管理 1、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实施基础及可行性分析、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规模及来源、实施期限及进度安排、预期成效等内容。 2、审批备案。项目由乡村振兴局通过后方可备案。 3、组织实施。镇、区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关键环节的跟踪检查,及时督促指导项目实施。 4、竣工验收。项目建设完成后,应由塔峪镇向区乡村振兴局及相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区乡村振兴局及相关部门收到验收申请后,组织完成项目验收。 5、资金拨付。严格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塔峪镇扶贫部门要认真做好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每个项目档案完整、规范。 6、压实监管责任。镇要切实履行扶贫项目建设和衔接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对项目实施的程序和结果负主要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用好资金,管好项目。
望花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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