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项目 关于望花区2021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第二批)
浏览:60404次'时间:2021年7月8日
望花区乡村振兴局文件
抚望乡振发〔2021〕2号
关于望花区2021年度扶贫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第二批)
塔峪镇、脱贫攻坚成员单位: 2021年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已经研究同意,予以批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批复内容,如有确需变更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经领导小组批复后,方可变更实施,否则财政资金不予报账。项目批复后,只要具备实施条件,要加快项目实施,尽早发挥项目效益。 二、拓宽投资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各级各部门要统筹兼顾,按照批复的项目内容,多方筹集项目资金,充分创造项目实施条件。涉农项目资金要尽可能倾斜用于防止返贫和新致贫;扶贫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区级项目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对扶贫项目的支持,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三、压实领导责任,督促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扶贫项目建设,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度。要严格落实扶贫开发项目资金廉政承诺责任、项目实施绩效目标责任和项目管理日标责任,将责任和任务落实到村、到组、到户、到人,确保贫困群众参与到项目立项、项目实施、督促检查、验收评价和后续管理全过程,并作为项日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严肃财经纪律,狠抓项目监管。项目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要全程跟踪监测项目建设和资金的运行,督促建设进度,督查资金使用。要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对项目的建设计划、实施数量、建设内容、扶持对象、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物资发放、项目实施质量和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各级在实施前、实施中和完工后要进行公示、公告,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落实财政报账制,确保财政扶贫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杜绝报假账的现象。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和同级审计,发现问题必须坚决整改,并严肃迫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行业指导,发挥资金效益。区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扶贫项目的业务指导,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要加强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地到项目村指导、督促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过硬和顺利实施。确保扶贫资金项目在2021年12月底前全面完工,充分发挥效益,让贫困户尽早受益。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档案,做到所有扶贫项目资料齐全,手续完备。项目完成后塔峪镇要及时组织初验,并报区级验收。项目建成后,要加强后续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的管护制度和措施,使建成项目长期发挥效益。
望花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8日
附:望花区扶贫项目实施统计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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