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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
望花区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规划
浏览:16870次'时间:2020年10月24日

望花区脱贫攻坚三年规

抚望脱贫发〔2018〕1号

     我区共有1个镇,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户7户14人。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列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发展机遇和重大民生工程,扎实推进产业扶贫,统筹推进危房改造扶贫、教育扶贫、医疗救助扶贫和社会保障兜底扶贫,区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脱贫攻坚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从现在起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为进一步巩固提升我区已取得的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到2020年我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实现脱贫,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坚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县域经济、基层党的建设相结合,对标产业兴旺、生态宜居、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新要求,进一步凝聚正能量,释放精气神,不断强化塔峪镇的主体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让困难群众彻底摆脱贫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总体目标

——实现“一个完成”。2019年年末完成7户14人的脱贫,并保证脱贫人口不返贫、不掉队。

——实现“五个不减”。三级书记抓精准脱贫力度不减;资金政策支持力度不减;领导联村包户力度不减;驻村帮扶力度不减;督查考核力度不减。

——实现“六个确保”。确保全区贫困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国标贫困线;确保新发生的贫困能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确保每个家庭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困难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确保村庄环境不断改善;确保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三、对贫困户实行科学动态管理,奠定巩固提升基础

一是全面开展精准识别再核查。继续以村为单元,以乡镇为单位,开展贫困人口核查工作,对系统内不符合条件的坚决给予清除,对符合贫困条件的纳入贫困人口管理,消除个别村干部对享受低保而不能再享受贫困户政策的错误认识,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该进未进,漏登;该出未出,漏退;不该进的进入,错登;不该出的退出,错退)。

二是实行贫困户分类划档。按照三类人群分别完善“四个清单”。巩固提升人群,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人均纯收入达到3442元的贫困户; 重点帮扶人群,人均纯收入低于3442元和未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标准的贫困户;政策兜底人群,享受五保、低保的贫困户。

三是建立建档立卡工作动态管理常态化机制。各行政村要严格按照“两公示一公告”等流程,按照上级要求进行贫困户识别程序,做到“应进尽进、应退尽退”,及时备案,按时补录,为因人施策、因户施策奠定坚实基础。凡评议程序不规范的,要坚决重新评议,真正把识别权、退出权交给群众。同时,镇、村要按照操作规程逐项完善资料,确保评议程序规范,档案资料齐全。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塔峪镇) 

四、 实施“十大”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一)产业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力推进“一户一业”建设。继续大力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果木、小加工、小商贸“五小”庭院产业项目,实现全区所有建档立卡户家家有项目。坚持养殖业大户托管代养、入股分红,帮助贫困户增加收入; 

(责任单位:区农发局、财政局、塔峪镇)

(二)安居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普查,建立完备的动态管理机制。按照D级危房翻建原则,将农村地区符合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改造范围。按照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无房户纳入安居扶贫范围。加大危房改造资金整合力度,提高补助标准,着力解决贫困户建房负担。对无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料能力弱的贫困户实行政府兜底解决。2018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进行集中改造,2019年进行扫尾巩固。加强对危房改造户的后续管理,将危房改造户优先纳入产业、救济救助等扶持奖补范围,努力实现危房改造贫困户发展有产业、就业有岗位、增收有门路、致富有保障,确保“改得起、稳得住、能致富”。

(责任单位:区城建局、扶贫办、财政局、塔峪镇) 

(三)健康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医疗救助服务水平。继续巩固实施“三个一批”医疗扶贫工程,为贫困人口健康体检、重大疾病兜底、慢病投药给予救助。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代缴补助政策,实现建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新农合全覆盖。推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1个配备完善的卫生室和1名以上的专业医务人员。落实各项减免政策,全区镇卫生院及二级医院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免收挂号费、院内会诊费、肌肉注射费、一般物理降温费,CT和MRI检查、床位收费、手术治疗和血常规等40项临床检验项目减收20%。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财政局、相关乡镇) 

(四)社会保障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发挥“低保兜底”扶贫的最后一道屏障作用,建立农村低保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统一受理、统一核查、统一评议、统一公示机制。对没有劳动能力或暂时无法通过扶贫开发脱贫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加大因病支出型家庭救助力度,调整扩大救助病种种类,凡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患大病或长期慢性病,需要经常住院治疗或长期用药治疗,家庭收入明显低于家庭支出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据实核算赡养(抚养、扶养)人的支付能力。完善农村低保渐退制度,对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对象获得的扶贫项目保底收益,在脱贫攻坚期内,暂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范围。加快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居民养老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法定人员应保尽保,老有所养。对因残致贫户,落实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突出解决脱贫户家庭大病、慢性病问题,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重特大疾病救助等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脱贫户,再进行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财政局、扶贫办、相关乡镇) 

(五)志智双扶巩固提升工程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乡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化墙、宣传栏建设,力争实现所有乡镇、村全覆盖;引导脱贫群众知党恩、感党恩,创造幸福美好生活。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塔峪镇)

(六)农村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工程

 提高水利保障质量。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加强水源保护,保障供水质量,解决贫困人口的农村饮水安全问题,2018年,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农发局、财政局、塔峪镇

(七)生态文明建设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推进农村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推动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物处理资源化和无害化。实施农村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住房、文化中心、卫生室等设施建设。着力推进公共事业、社会治理、社会服务向农村延伸,补齐农村公共服务、社会事业等方面短板,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农发局、财政局、塔峪镇 

(八)强基固本扶贫巩固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优势和党员干部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开展镇、村班子工作作风、履职能力、责任担当、工作实绩研判考察。继续巩固实施农村“三向培养”工程,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和民主管理能力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上。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班子不齐、不团结、素质不高、战斗力不强,社会矛盾突出、经济发展缓慢、管理混乱的村进行集中整顿。突出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的素能。实施村集体经济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农发局、塔峪镇

五、建立健全各项保障制度,压实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责任

(一)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制度。继续坚持脱贫攻坚双组长领导负责制,建立健全区镇村三级书记一起抓扶贫的治理格局。落实区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区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是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第一责任人。建立区委常委督办“十大”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制度,每一位区委常委负责督办一项扶贫巩固提升工程。建立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承诺制度,镇、村党政一把手向上级党委作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承诺和签订责任书,帮扶单位一把手向区委作出承诺并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完善区级领导联村帮户、党员干部结对帮户制度,实现所有贫困户落实帮扶责任人、帮扶措施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扶贫办)

(二)建立健全资金保障和容错纠错制度。建立区财政扶贫资金增长保障机制,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对新增扶贫产业和扶贫项目进行奖补。建立扶贫资金管理制度,管理好扶贫资金,对准精准脱贫项目。重点支持贫困户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项目。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完善专项审计、专项巡查、媒体监督,做到扶贫项目评估全覆盖。对敢于创新、敢于担当的错误,启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财政局、农发局、纪委、审计局、相关乡镇)

(三)建立健全奖罚分明的激励制度。一是建立月调度、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将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考评结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绩效考评。二是建立“三个一律、三个激励”奖惩制度,即:搞数字脱贫、“假脱贫”的一律问责,搞数字致贫、“被贫困”的一律问责,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脱贫任务或造成不利影响的一律问责。对脱贫的贫困户,巩固期内继续享受扶持政策,对扶贫工作成效突出的扶贫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成绩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任用。三是建立健全审计监督制度,把脱贫攻坚纳入专项审计,将承担脱贫攻坚任务的部门、帮扶单位、联系人、乡镇、村“捆绑”在一起,出现问题从严追究责任。四是建立纪检监察脱贫攻坚专项巡查制度,对巡查的问题要进行问责和整改。五是建立脱贫攻坚媒体监测制度,加大舆情监督,建立舆情负面应对系统,加强正面引导和宣传推介工作。六是建立培养发掘先进典型制度,每年评选一批区级脱贫先进典型、帮扶先进典型、扶贫系统先进典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成功案例。对先进典型事迹要大力弘扬,并向上级媒体和部门推送,对先进典型采取激励措施,择优推荐为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候选人。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区纪委、审计局、财政局)

(四)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国家和省市开展的检查、审计、第三方评估中反馈的各项问题坚决予以调查,调查的结果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厉问责并通报全区。实施脱贫攻坚“一票否决”办法,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两该两不该”等情形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党政同责的原则,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

(责任单位:区扶贫办、区纪委、塔峪镇

抚顺市望花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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