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环境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顺市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 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55838次'时间:2020年9月17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抚顺市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抚顺市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审批效率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重要讲话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培育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为市场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全力打造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推动抚顺全面发展,全面振兴。 二、工作目标 经过一年的积极探索创新实践,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审批流程全面优化、审批效率显著提高,让抚顺成为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最佳体验地,为明年冲击全国营商环境最优市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上半年,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0%以上,高频事项、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实现“零公里”审批服务,成为东北地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优、审批效率最高的城市之一。 2020年底,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体制机制创新取得进一步突破,制度体系更加优化,依法依规更加准确,群众办事更加高效,营商环境更加开放,“办事不求人”的理念深入人心,“办事不求人”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努力实现审批事项最少。 1.大力精简审批事项。对标审批事项最少的地区,按照“三个一律”要求精简审批事项。即:市本级自行设立的10个审批事项一律取消,能够整合的审批事项一律整合,能够下放的审批事项一律下放,全年市本级1476个审批事项精简到590项,精简率达到60%。确实无法下放的审批事项,依据保留的审批事项数量,各审批部门向市审批大厅派驻代办员,统一成立审批代办中心,实行全程“代办制”。各县区要做好下放审批事项的衔接工作,确属专业性较强的审批业务可以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解决。市级各审批部门要加强对县区的业务指导,对县区履行审批权情况进行监督。 2.打造“无证明办事之城”。通过最大限度精简和优化证明材料,让群众凭居民身份证,企业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投资项目代码,就能办理涉及民生事项或企业投资项目相关事项。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设定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可以通过部门内部调查或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提供有效证件、凭证办理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证明,一律取消;凡是开具证明的部门、街道、社区、村镇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证明,一律取消。 (二)努力实现审批流程最优。 3.开展“承诺审批”改革。以告知承诺制度和信用承诺制度为基础,对于不涉及安全生产、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的审批事项,实行“承诺审批”。即,申请人在材料欠缺的情况下,签订书面承诺后,各审批部门采取“先受理审批、后加强监管”的方式提前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事项并直接作出审批决定,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相关材料。申请人的诚信履约情况纳入社会征信管理系统,严格执行征信约束机制。 4.缩减审批时限。各审批部门对标全国审批时限最短、审批流程最优的地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通过充分授权,最大幅度减少审批环节和层级,加快审批速度。各审批部门重新设定各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并在网上、审批场所进行公示,严格按公示时限执行。以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为突破口,实施“1230”改革。即,申请新开办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涉税办理、公章刻制等事项1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业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一般性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30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清单制+承诺制”、规划和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 (三)努力实现审批效率最高。 5.实施“零公里”审批服务。以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办理量大的高频事项和重点投资建设项目为重点,梳理公布《“零公里”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配备“零公里”审批服务专用车和证照打印设备,针对有需求的企业群众主动服务、上门办理、当场发证。 6.加快推行网上审批。根据国家和省“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要求,加大对各级服务大厅、便民中心软硬件设施资金投入力度,加快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和政务服务外网铺设工作,“全市通办”事项由218项提高到300项。推动更多审批事项实现网上预约、网上办理、移动端办理,精简后的590项审批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100%,审批事项由“最多跑一次”向“一次都不跑”迈进。与此同时,进一步落实数据提供方责任,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消除信息壁垒、保障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 (四)努力实现“办事不求人”。 7.创新窗口人员激励机制。注重“抓两头、带中间”,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差别化管理,改变大厅窗口人员绩效奖金发放方式。窗口人员绩效奖金实行总额管理,为上一年度特等绩效奖金标准,与派出部门脱钩。按照《驻厅窗口人员的绩效考核办法》,确定评定等次,根据评定等次按季度核发绩效奖金。重新完善驻厅窗口人员选派管理办法,对被投诉的、影响审批服务效率的工作人员,扣除相应绩效奖金。 8.创建“雷锋号服务台”服务品牌。一是设立“雷锋号服务台”。明确服务标准,规范文明用语、仪表姿态、接待礼仪、业务流程、便民服务、环境卫生、考核评议等服务行为,力争全年把所有政务服务窗口全部打造成“雷锋号服务台”品牌,让企业、群众感受到“春天般温暖”。“雷锋号服务台”分为个人、窗口、部门三个系列,分三个层面开展星级评比,均设定为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三个档次,五星级的个人、窗口和部门,在年终考核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二是完善服务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网、“8890”热线、“辽事通”APP、“码上服务”评价系统,全面落实“好差评”制度。三是建立差评责任追溯机制。工作人员一旦出现服务态度差评,必须要向群众耐心解释、求得群众谅解,如差评不能消除,将予以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努力实现群众办件“受理零推诿、服务零差评”。四是推行首办责任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审批部门工作人员为首办责任人,首办责任人应对咨询事项认真解答、负责导办帮办代办,并对办理事项全程进行跟踪、协调、督办直至办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挂图作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要制定问题清单、解决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标准化管理,确保各项任务、改革措施落地生效。4月底前,各县区、各部门围绕总体方案目标,出台本地区、本部门提升审批效率的具体方案。 (二)扩大社会参与。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载体宣传推进“办事不求人”和提高审批效率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凝聚行动共识。各县区、各部门每月15日、30日前上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重要工作情况随时报送。市行政审批局每月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进行总结推广;对推进不力、未按进度完成的公开通报,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严肃考评追责。将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办事不求人”工作成效和审批效率的重要内容,加大营商环境建设在年度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对工作落实不力、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严肃问责。
附件: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 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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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办事不求人”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任务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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