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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浏览:4901次'时间:2020年1月28日

望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

第1号

 

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镇街,辖区各相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辽宁省委省政府、抚顺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经望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下达命令如下:

  一、各镇街、各成员单位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自即日起,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相关人员立即停止休假、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各单位要根据区指挥部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制定具体化、可操作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并务实推进。

  二、各镇街要立即成立本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实行双组长制,指挥辖区疫情防控工作。

  三、全面、坚决、迅速执行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系列命令。

  四、全面排查湖北特别是武汉来抚、返抚人员,确保一个不漏,对疑似病患和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同时务必做好人文关怀和生活服务保障。相关人员要主动做好登记报告、隔离观察。

  五、按上级指挥部统一要求,全面实施火车站、客运站、高速公路口、商场、机关单位等重点场所的防控工作。

  六、图书馆、纪念馆、影院、KTV、酒吧、网吧、电影院、健身房、洗浴中心等公共场馆,以及野生动物、活禽销售场所一律关闭。

  七、各类演出、赛事、论坛、展会、集会、集市等大型活动一律取消。

  八、暂停一切区内外旅游经营活动,对重点疫区预定的来望花区旅游团一律劝返。

  九、禁止任何餐饮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十、景区、商场、医院、饭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驾驶员一律佩戴口罩上岗。进入公共场所的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

  十一、全区幼儿园所暂时关闭,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寒假补课和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全部暂停,严禁教师私自违规补课。

十二、加强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生产、供应、监管和储备,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确保市场平稳有序。

  十三、辖区各企事业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防疫应急预案,合理安排返岗方案,全面开展排查,加强体温检测,加强环卫消杀,一旦发现疑似病患立即上报。要重点做好湖北特别是武汉籍员工的排查统计,对于已返湖北及武汉的员工建议其近期不要返回区内;对于已返望花区的员工依法对其采取隔离措施(隔离14天),隔离期间工作报酬按有关法律执行。

  十四、严格执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决不允许缓报、瞒报、漏报,公开透明发布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

十五、对贯彻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积极、不配合,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重大隐患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果断处置,绝不姑息。

十六、今年从武汉(包括湖北省其他地区)返回或途经武汉返回我区的市民,或接触过来自武汉的人员,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委会取得联系并按要求做好登记,主动配合卫生部门采取相关防控措施,每日测量2次体温,自觉居家隔离十四天及以上,不得到人群密集场所,并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立即就近到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抚顺市第二医院13842373015、西露天矿医院52540566-8028)。对未联系社区、村委会且未按要求登记的,一经发现,请立即拨打区举报电话58258057或56834002。
       本命令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对上述活动已收取费用或订金的,应无条件全额退款。对违反本命令的,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望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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